稱「朋友的車」仍被抓包!前鎮警35分鐘逮竊賊 愛車成功追回

【焦點時報/記者張淑慧 報導】前鎮區一名民眾日前停放機車時,因短暫進入店內取物,未將車鑰匙拔下,返回後驚覺愛車竟遭人騎走,立即報警求助,前鎮分局復興路派出所接獲報案後,迅速調閱沿線監視器追查,鎖定嫌犯行蹤,員警跨區追捕,從接獲報案到逮人尋車僅花35分鐘,成功將遭竊機車追回。

警方指出,9月26日上午6時許接獲報案,報案人表示,當日上午5時40分左右將機車停放在前鎮區二聖二路一帶,因進入店內取物僅短暫離開,未料返回時機車已消失,才驚覺因一時疏忽未拔車鑰匙,立即前往派出所報案。

警方受理後把握黃金時間,立即調閱案發地點及沿線監視器,循線掌握犯嫌特徵與機車行進路線,研判嫌犯可能往苓雅區興中一路方向活動。員警隨即跨區搜尋,果然在上午6時35分許發現53歲李姓男子騎乘遭竊機車,立即上前攔查,當場人車俱獲。

面對警方盤查,李男起初辯稱機車是「朋友的」,期間還以想上廁所為由試圖拖延,但警方早已掌握監視影像及車輛資料,經核對後戳破說詞。李男見無法掩飾,才坦承見路旁機車未拔鑰匙,一時起意騎走,並稱只是想「騎來兜風」。

警方表示,李男騎乘機車時未戴安全帽,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1條第6項舉發,處新臺幣500元罰鍰,全案依《刑法》竊盜罪移送高雄地方檢察署偵辦。

前鎮分局分局長黃元民表示,贓車若持續流竄,不僅造成民眾財產損失,也可能遭轉手、藏匿甚至被利用於其他犯罪。此次警方接獲報案後迅速調查,35分鐘內成功逮人並尋回失車,及時阻斷後續治安風險。警方也提醒,民眾即使只是短暫離開車輛,也應確實熄火、拔取鑰匙並上鎖,避免一時疏忽成為歹徒下手機會。

(圖片來源:前鎮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