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節不平靜 民眾不慎施放煙火釀火災 高市新興警速到場依法逮捕
很角色時報記者胡斌高雄報導
高雄市昨(25)日深夜傳出大樓失火!35歲陳男於大樓下施放煙火不慎引燃火勢,造成兩戶陽台衣物及遮光罩燒毀。火勢於23時35分許撲滅,無人受傷,警方隨後依刑法公共危險(失火)罪將陳男依法逮捕,全案移送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偵辦。
新興分局中山路派出所於115年9月25日23時許接獲通報,新興區八德二路某大樓7樓與8樓發生火災,警方迅速趕赴現場處置。

警方現場查扣煙火等證據。(新興分局提供)
警方指出,35歲陳男於大樓下施放煙火不慎引燃火勢,造成兩戶陽台衣物及遮光罩燒毀。火勢於23時35分許撲滅,無人受傷。警方隨後依刑法公共危險(失火)罪將陳男依法逮捕,全案移送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偵辦。
新興分局呼籲,施放爆竹煙火應選擇合法開放場所,切勿於建築物周邊施放,以免釀成火災觸犯法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