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工告發內線交易及操縱股價 質疑委託書通路商及寶佳律師買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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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工程今日正式委請律師向檢調單位遞狀,對長龍、聯洲、全通等三家委託書通路業者,以及鉅業國際法律事務所林文鵬律師等相關人員,提出涉嫌違反《證券交易法》第157條之1(內線交易)及第155條(操縱股價)之刑事告發。

中工董事長周志明在記者會指出,合法投資歡迎,利用資訊優勢,遊走法律邊緣的,中工零容忍,絕不妥協,今天提告是為了公司權益,並捍衛16萬位股東權益。經營團隊會專注本業經營,確保長遠發展。

中工並發表四點嚴正聲明如下:

一、嚴守商業誠信,質疑昔日受任團隊違反職業倫理與背信

長龍、聯洲、全通等公司長期受中工委任擔任股東會顧問,雙方具備明確顧問契約關係。根據寶佳集團公告,其早於114年4月即開始買進中工股票;中工合理懷疑,上述通路業者在「合約存續且領有顧問費期間」,即已利用職務之便知悉內幕消息並私下佈局。

隨後,上述業者在114年10月27日寶佳集團改採鉅額買進、股價起漲之同一時間點,突然通知要終止長期委任關係;事證顯示,其相關人員在114年11月4日重大消息公開前,已集體先行買進本公司股票。中工強烈籲請檢調回溯徹查其帳戶交易明細,以釐清其違法買股套利行為是否早於雙方委任期間即已發生。此等「左手領顧問費、右手搞內線」之行徑,已嚴重違背商業倫理與受託義務。

此外,本次告發對象中的林文鵬律師,不僅擔任寶佳集團關聯企業(寶晶能源)之獨立董事,具備準內部人身分;過去更曾與其所屬之鉅業國際法律事務所,受任協助中工關聯之中石化處理經營權防禦,並於2011至2025年間,擔任中石化法律顧問。如今不僅站在對立面協助寶佳集團,更在敏感時刻,從「零持股」狂買數百萬股中工股票。

中工嚴正質疑,林律師是否利用這層「昔日長期受任服務中石化」的特殊信任關係,掌握內部資訊,進而進行與職務顯有利益衝突之個人交易?此種行徑恐已跨越律師職業倫理與法律紅線。

二、相近期間股東戶號異常連號,連續大量買進,強烈懷疑幕後黑手涉嫌操縱股價

中工指出,比對股東名冊,發現包含三大通路商高層、寶佳關係人(含有申報及未申報)等在內之「新增股東群」,其股東戶號呈現高度密集的「連續連號」或落於相近區間。實務上,不同法人與自然人要在同一期間取得如此相近甚至連續的股東戶號,機率微乎其微。因此合理懷疑,這些帳戶極有可能是在背後「黑手」指點下,因「連續在相近時間建檔開戶」才會呈現股東戶號高度密集的連續連號現象,便於幕後黑手進行「多帳戶聯通作業」,透過單一窗口集中控管,以錯開市場關注、規避單一帳戶大量買進之監控。

中工進一步質疑,幕後黑手刻意安排三大通路商利用這些新戶頭買股,其用意是否企圖透過「相對成交、相互對做」的手法製造交易活絡之假象,進而操縱股價?而這些通路商在股價飆漲中所獲取的龐大不法利益,是否即為幕後黑手用以支付其協助「收購委託書」的實質報酬?

為此,中工正式籲請包括證交所、金管會、集保中心、檢調單位等主管機關,深入調閱相關券商開戶資料、銀行帳號及金流,並徹查其是否有相對成交等構成違反證券交易法之「操縱股價」客觀要件。

此外,針對是否有其他外圍人士亦於同時期加入異常開戶與購股之行列,涉嫌操縱股價及內線交易,中工目前正全面清查比對股東名冊。待相關金流與戶號回溯等證據整理完備後,將視證據收集進度,不排除對相關涉案人員提起第二波提告,絕不寬貸。

三、股價與成交量異常波動,涉嫌獲取巨大非法利益,籲請主管機關徹查

根據證交所公開數據,中工股價於寶佳集團公告收購併購前後之區間(114年10月27日至11月10日),出現背離市場常態之劇烈波動,收盤價漲幅達55.16%。其中10月29日單日成交量更急遽放大至平日之13.31倍,期間更連續遭證交所列為注意及處置股票。

中工有合理事證懷疑,特定人等透過連續高價買入或其他交易手段,意圖影響股價,涉嫌達成特定併購目的或從中獲取巨大非法利益。此等行為嚴重干擾證券市場之自由運作機制,損害廣大投資人權益。11月10日之後的異常成交量將另行提出告訴。

四、堅持公司治理,捍衛16萬名股東權益

中工表示,向來恪守公司治理原則,歡迎所有合法、透明的投資行為,但絕不容忍任何遊走法律邊緣、破壞市場秩序之手段。對於掌握通路之三大委託書通路商疑似利用資訊優勢套利之行為,中工均採取零容忍態度,本次採取法律行動,旨在維護市場法紀與捍衛全體股東權益,並呼籲檢調單位深入調查相關資金流向與通聯紀錄,勿枉勿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