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建剩餘土石方去化卡關三個月 高市議會公聽會籲法規鬆綁、資訊系統助直接利用
【勁報記者張淑慧/高雄報導】營建剩餘土石方去化困境持續延燒,造成營建工程停工逾三個月、土資場不足、去化成本暴增。高雄市議會今(22)日舉辦「高雄市營建剩餘土石方去化處理廠設立及運作機制探討」公聽會,由議員黃香菽主持,與會議員、中央部會代表、學者專家及產業界一致認為,透過法規調整與資訊系統管理,讓經檢測合格的優良土方可直接回填工地或農地,免經土資場處理,將有助於減少工序、降低成本,並紓解土資場負荷。
黃香菽表示,近幾個月已針對土石方去化問題召開多場公聽會與協調會,市議會也同步修訂《高雄市營建工程剩餘土石方管理自治條例》,期盼市府加速建立完整管理機制,化解工程出土無法外運的困境,讓公共工程及民間建設得以持續推動。
立法委員柯志恩指出,現行中央與地方在相關法規上出現矛盾情形,例如《農業發展條例》及農業部函示允許分類後土方作為土壤改良使用,但母法卻禁止回填;另行政院近期也要求地層下陷地區須使用乾淨剩餘土方,政策方向明顯可行,卻讓地方政府在執行與規範上動彈不得,呼籲法規應與產業實務接軌,而非成為發展阻礙。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簡任技正蔡志昌表示,因剩餘土石方處理影響工期,主管機關可依規定辦理設計變更,提供暫置空間,但施工查核時,剩餘土石方管理必須列為重點查核項目。
農業部科長林珈芝指出,經合法土資場篩分後的土方,在低窪、易淹水等特定條件農地,於有控管前提下,可允許回填作為農地改良與整地用途。
內政部國土發展署組長李守仁說明,「國土署GPS」政策將於明年1月1日正式上路,所有清運營建剩餘土石方的車輛與機具,須安裝經審驗合格的GPS定位設備,目前已有8家廠商通過,國土署將加速審查,協助業者申請安裝。
臺灣港務公司副處長鄭志宏表示,高雄港配合中油七接工程填海,預計可收納7千多萬立方公尺土方;南星計畫區西側、洲際商港南側正辦理環評,預計116年初進入二階環評,118年起可收納B1至B6類土方。
工務局副局長黃榮慶補充,依港務公司及市府提供的土地,初估可收容約一千萬立方公尺土方。
農業局副局長梁明憲指出,農民若因耕作需求需外來土方改善農地,可使用B3、B4類土方,但須由地主提出農業經營計畫,檢附土方合法來源證明,並確保不影響灌溉與排水。
義守大學財務金融管理學系教授李樑堅認為,短期可收納的一千萬方土石,民間能分配多少比例、檢驗量能是否足夠、土資場實際可收納量等,公部門應清楚說明,避免資訊不透明。
正修科技大學企管系副校長鄭舜仁指出,若能妥善利用剩餘土石方,將有助於高雄朝永續城市目標邁進。
高雄科技大學土木工程系特聘教授黃忠發表示,土方收納費用暴漲,已使公共工程承攬成本增加兩、三億元,應協助調整工期與成本;另土資場雖合法設立,但實際收納量能仍須檢視。
不動產開發商業同業公會理事長柯俊吉指出,公共工程運至南星計畫每噸僅240元,但民間已高達1620元,建議工地挖出土方先行檢測,不必全數送往土資場,並放寬透天建案同一街廓使用限制。
大高雄不動產開發商業同業公會理事長李正聰也表示,B3、B4類多為良質土壤,可在工地檢測後直接使用,無須全部進入土資場。
土木包工業公會常務理事呂智雄指出,清運成本過高,建議政府考量補助業者,減輕壓力。
營建剩餘土石方資源處理公會理事長林瑞益則反映,依規定作業成本不斷增加,還須支付港務局費用,且發生事件時,業者常被誤解甚至遭檢調調查,承受極大壓力。
議員陳麗娜指出,南星計畫仍有大林蒲居民居住,回填影響最大的是小港區,並提及新北市已有直接利用土石方的案例,高雄市卻未跟進,建議市府提出長遠處置計畫。
議員鄭安秝認為,土方處理成本最終將反映在建築與民生消費上,政府應審慎因應。
議員陳麗珍建議,透天建案回填土方可給予街廓外更大暫存彈性,只要地主同意並提出計畫,即可明確規範,簡化流程。
議員邱于軒表示,公部門已有工地直送最終去化處的案例,民間亦應比照辦理,透過制度降低堆置成本,避免轉嫁給消費者。
議員李雅靜指出,面對未來大量危老重建,拆除後的土石方應有條件就地合法使用,並輔導灰色地帶暫存場合法化,完善分類管理。
黃香菽最後總結,相關建議涉及自治條例第23條及第51、52、53條,包含工地直接送往最終去化處、透天回填需求、土資場分為掩埋型、暫存型及加工型等,將作為後續修法與政策調整的重要參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