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市高中場地租借爭議 教育局終止契約並啟動調查 議員陳美雅痛批「賤租圖利」要求究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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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角色時報吳冠賢/高雄報導】高雄市某市立高中爆出以極低價格將校內5面新籃球場出租給單一民間團體,租期一年半僅收取12萬元,且合約條文限制場地僅供該團體會員使用,導致一般民眾無法進入使用。事件引發質疑圖利特定單位及違反校園開放原則。

高雄市議員陳美雅今(4)日在議會質詢中指出,依《高雄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場地使用管理規則》,校園場地租金應依時段、面積及使用時數計算。以該校5面球場、為期一年半的租期估算,即便以最低標準推算,租金至少應達300萬元以上,但實際收取金額僅12萬,金額相差數十倍,明顯不符合理收費原則。

她進一步表示,民眾陳情時反映放學後至學校打球卻被驅離,得知整個球場已被「包場」。合約內容更明定「僅供承租單位會員使用」,形同剝奪一般市民的使用權。陳美雅痛批,學校少收數百萬租金等同放棄改善教學環境的經費,質疑背後是否存在利益關係。她也抨擊教育局監督不力,未依規核准長期租借案,要求市府徹查並嚴懲失職人員。

對此,高雄市教育局同日回應表示,校園場地租借須依相關規定辦理,該案於114年9月上旬接獲民眾陳情後,教育局立即介入調查,發現學校為解決球場開放管理問題,逕自與民間團體簽訂場地租借契約,並於114年8月1日生效。經查契約部分條文與市府規定不符,且未報市府核可即實施。

教育局表示,已於9月18日要求學校終止契約,並於9月22日正式終止合作;9月30日派員前往學校實地了解情形,督導校方檢討改進。10月3日再函請學校提報改善計畫,並要求未來租借作業應確實依規定辦理。另已移請政風單位組成專案小組調查契約合法性與相關人員責任,結果將依獎懲規定辦理。

教育局強調,校園公共資源應依法管理、公開透明,將持續督導各校遵循相關規範,確保校產使用之公平性與公益性,保障市民使用校園場地的權益。

高雄市議員陳美雅在議會質詢中痛批,高市某高中以一年半僅12萬元的低價出租5面籃球場給單一團體,質疑教育局監督失職並要求徹查圖利疑雲。(記者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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