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虛坪化」扭曲房市,但「刪除虛坪」購屋者將面臨自備款不足的窘境!
(台北市第二地政士公會理事長 林瑞明/專欄)
在臺灣的預售屋廣告上,「40坪」、「三房兩廳」看似寬敞,實際打開門卻往往讓人錯愕。扣掉公設、走道、管線間,真正能踩到的空間往往只剩三分之二。這就是所謂的「虛坪化」一場包裝得體、制度默許的市場幻術。更諷刺的是,當政府終於準備出手「刪除虛坪」時,購屋者卻又成了新的受害者。房價不降反升、貸款成數下降、自備款暴增,改革的初衷竟變成青年買房的最後一根稻草。
一、虛坪幻象:從「高坪數」到「高風險」
虛坪化不是一個單純的銷售手法,而是整個房地產制度長期變形的結果。建商為了創造「坪數吸引力」,將公共設施、管線井、甚至機房、梯間等非居住面積併入權狀面積中,讓每一戶看起來更大、單價更低。這種做法短期刺激買氣,但長期卻掏空市場信任。
購屋者誤以為「坪數越多越劃算」,實際上卻買下了大量「不可使用空間」。當房價以「總價」為導向時,虛坪成了建商操控心理的工具,也讓價格體系越來越遠離現實。虛坪化表面是行銷問題,骨子裡卻是制度對消費者透明權的放棄。
二、刪除虛坪:改革理想與貸款現實的衝突
政府的「虛坪改革」方向,原意在於讓登記面積更貼近實際使用,避免虛坪拉高單價。問題是,一旦改革上路,新的矛盾隨之而來。
舉例來說,一戶原本標示40坪、總價2000萬,每坪單價為50萬;若刪除虛坪後只剩28坪,總價不變,單價瞬間跳升到70萬。市場直覺會認為「房價漲了」,銀行在估價時為防止短期泡沫,更可能下修估值。結果,購屋者雖以相同總價購屋,卻被銀行認定為「高價買進」,貸款成數被壓低,必須自備更多資金。
換句話說,刪除虛坪本應讓房價回歸真實,卻因金融體系估價邏輯仍停留在「單價」思維,而變成壓垮青年購屋夢的制度陷阱。銀行風控的核心從「人」轉向「屋」,忽略借款人的信用與收入條件,導致改革成為「數字遊戲」,民眾反而被逼到牆角。
三、制度共犯:建商、政府與銀行的三角迷局
虛坪問題不是單一環節的錯,而是三方長期默契下的結構性扭曲。
建商藉虛坪創造銷售幻象,強化「坪數大、單價低」的心理戰術;政府在監管上遲遲未能明確規範權狀登錄與公設揭露;銀行則以「風險控管」為名,實則以低估價迴避責任。三者在不同位置上各自求安穩,代價卻由購屋者承擔。
這套結構的最大副作用是:市場價格失真、房價看似合理卻節節高升。當改革啟動卻沒有配套時,這個長期共犯結構就會讓改革者成為被指責的一方,甚至讓真正需要被矯正的制度變得更難碰觸。
四、日本實坪制:透明市場如何避免扭曲
在日本,房地產交易只採「實坪制」。所有銷售面積皆為可使用空間,公共設施由全體分攤但不計入個人權狀。這不僅讓消費者能清楚比較價格,也讓市場形成穩定的價格基準。銀行在估價時,依據實際坪數、地段、建材與市場行情綜合判斷,避免陷入「單坪價格」迷思。
更重要的是,因為制度透明,日本房市雖然價格不低,卻少有泡沫。實坪制的背後,是政府對資訊公開的堅持與銀行對市場信任的共識。反觀台灣,「虛坪化」讓房價看似親民卻虛胖,當改革想讓數字回歸現實,卻被舊有的金融邏輯拖住。日本的經驗提醒我們,透明市場不會讓房價暴跌,但能讓信任回到房價裡。
五、改革三步:讓刪虛坪不再是青年夢魘
要讓改革真正落地,政府必須同步啟動三項配套,而非只在登錄制度動刀。
銀行估價制度重寫:金管會應指導銀行調整估價邏輯,採「總價導向」與「居住價值模型」,回歸貸款以人為中心。借款人的信用、收入與償還能力才是風險主體,而非坪數。
建案資訊強制透明:內政部應明文規定建商揭露「實坪面積」、「公設比」與「公共設施用途明細」,讓消費者清楚知道買的每一坪屬於什麼用途。
首購族保護期與政府擔保機制:在刪除虛坪的過渡期,對首購族與中低收入戶提供「貸款成數彈性」與「差額擔保制度」,避免政策改革造成短期衝擊。
這三項改革,若不並行,虛坪改革只會從一種假象走向另一種不公平。
六、讓銀行重新回到「人」的中心
事實上,貸款的本質是信任,不是坪數。銀行原本應根據借款人的信用、收入與穩定性來核貸,房屋只是擔保品。然而現行做法卻逐漸反轉:銀行以房價作為風險指標,以坪數作為估值依據。當刪除虛坪導致單價提高,銀行反而更保守。
這種「風險控管」看似合理,實則是逃避專業判斷的懶惰。真正的風險管理,不是降低貸款,而是精準貸款。當銀行集體以「單價太高」為理由縮水核貸,實際上是讓制度懲罰了誠實的市場與守法的購屋者。
七、結語:讓制度說真話,讓市場回歸現實
「刪除虛坪」不是打擊房市的武器,而是讓市場回到誠實的契機。問題不在於改革,而在於政府、銀行與建商是否願意同步改變遊戲規則。
改革不該讓誠實的人更難生存,也不該讓透明的制度變成青年絕望的來源。房屋總價幾乎是一個家庭一生的總和,購屋不應成為奢望,而是合理的選擇。
日本用「實坪制」建立了信任的市場;台灣若持續讓虛坪成為遊戲的一部分,只會讓房價越改革越高、越透明越痛苦。
刪除虛坪,不該讓青年付出雙倍代價;真正該被刪除的,是制度的虛偽。
(撰文者為執業三十年地政士、現任台北市第二地政士公會理事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