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坪頂污水工程物料暫置場為合法使用 高市府駁斥柯志恩烏龍爆料

【很角色時報李麗華/高雄報導】針對國民黨議員、立委質疑小港區大坪頂遭非法棄置瀝青廢棄物,高市水利局先前已澄清該處屬合法堆置,高市都發局今日也舉出包含台北、新北等六都都有同樣合法暫置使用的法令規定。但柯志恩立委等人罔顧事實為了個人選舉造勢,卻是再次烏龍爆料。高市府嚴正駁斥柯志恩等人的抹黑,高市水利局再次強調,該處小港坪北段437地號為水利局污水工程廠商,於113年3月依法承租的臨時物料暫置場,並有經水利局函文同意,現場已完成簡易水保設施,主要堆放工程開挖土方、瀝青刨除料及管材機具,屬合法堆置且並無外來廢棄物。
有關柯志恩委員指稱,「查過該地區是都市保護區,而且項目是『林(地)』,沒有辦法做任何暫置」,高市都發局強調,這是錯誤的說法,目前包含台北、新北等六都,都對於都市計畫區內的保護區都有法規可以做為公用事業廢污水處理設施或土石方堆置處理使用,根據《都市計畫法高雄市施行細則》第18條附表1,也明確規定保護區可以做為上述使用。都發局指出,台北市和新北市也都有將保護區作為堆置場使用的案例,小港區坪北段的保護區,也是同樣做法,經水利局承包商依程序申請核准,做為公用事業所需的材料及工程土方臨時堆置處理,符合都市計畫保護區的容許使用規定。其他五都可以,柯志恩委員卻主張高雄不行,這不是雙標什麼是雙標,更突顯柯委員再次烏龍爆料,顯然是因為連都市計畫法都搞不清楚。
高市環保局也強調,經環保局現場查核,該大坪頂場址確為合法暫置場所,使用0.5公頃面積不大,也沒有所謂不法開挖情事。柯志恩委員稱該場所不能暫置道路工程刨除物料、涉及違法開挖等,並非事實。環保局是因為業者暫置物料有未予覆蓋、標示的缺失,所以依法開罰。環保局強調,該管理缺失與營建土石方棄置行為,兩者截然不同,有心人士不該惡意混淆。
另因工程規模較大,因應未來工程土石方增加,將另尋第二處場址暫時堆置,以降低環境影響。高市府呼籲外界勿誤傳錯誤訊息,避免混淆視聽,影響市政公共工程推動以及市民權益。
大坪頂污水工程物料暫置場為合法使用,高市府駁斥柯志恩烏龍爆料。(記者翻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