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紹庭詐領助理費案一審宣判 判刑2年、緩刑5年並褫奪公權

【很角色時報記者李佳龍/高雄報導】高雄地方法院於今日(6月30日)針對國民黨高雄市議員黃紹庭涉嫌詐領助理費一案,進行一審宣判。黃紹庭因觸犯貪污治罪條例中的「利用職務詐取財物罪」,被判處有期徒刑2年,同時獲緩刑5年,並褫奪公權5年。此案經檢方起訴黃紹庭夫婦及12名助理,黃紹庭在去年已坦承犯行並主動繳回所有犯罪所得新台幣1455萬元,檢方因此建請法院從輕量刑。國民黨高雄市黨部對此判決表示尊重,並將依黨內相關規定,交由考紀會研議後續黨紀問題。
回溯此案,檢調自去年接獲檢舉,指控黃紹庭自2014年起涉嫌利用人頭助理、低薪高報等方式詐領助理費。去年9月26日檢方發動搜索,黃紹庭卻在搜索前搭機前往中國廈門,一度引起外界對其畏罪潛逃的質疑。儘管黃紹庭曾錄製影片澄清,但仍神隱約30小時,直到9月29日下午返台後,隨即遭到搜索、拘提並查扣相關證據。檢方進一步偵辦發現,黃紹庭除了以人頭請領助理費外,甚至將詐領款項匯至長期在美國生活的妻子帳戶,並用部分詐領所得支付服務處水電費,意圖製造金流斷點。
黃紹庭在偵訊期間對檢方指控的全部犯行坦承不諱,並積極配合繳回全部犯罪所得1455萬元,同時配合指證共犯。基於其偵查中的坦承與配合態度,檢方在偵結後將黃紹庭夫婦及12名助理起訴,並向法院建議從輕量刑。高雄地院經過半年的審理後,於今日宣判。黃紹庭夫婦及12名助理的案件仍可上訴。
國民黨高雄市議員黃紹庭因詐領助理費案,一審被判處有期徒刑2年,緩刑5年,並褫奪公權5年。(記者李佳龍/攝.本報資畫面)
國民黨高雄市議員黃紹庭在議員履職期間,涉嫌詐領助理費一案,於今(6/30)一審宣判。(記者李佳龍/攝.本報資畫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