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梓新建案工人墜落受傷 未使用安全帶勞工局開罰
【很角色時報陳春生/高雄報導】今(6)日上午10時50分許,於楠梓區新建工程建案發生勞工墜落受傷案。
經查係雇主於高度2公尺以上作業時,未設置護欄、安全網等防止墜落措施及未使勞工使用安全帶,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規定。
勞檢處已勒令現場停工,並將裁處雇主3萬至30萬元罰鍰;同時呼籲各營建工地,針對高處作業場所,應事先架設防止墜落之防護措施,並使勞工正確使用安全帶,以保障勞工作業安全。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楠梓分局於今(6)日上午10時48分許接獲119轉報,在楠梓區大學三街和大學三十八街交叉路口有人受傷,到場瞭解為一名66歲蔡姓工人因不明原因自地下一樓鷹架墜落至地下二樓,導致頭部受傷,送醫治療中。
楠梓新建案工人墜落受傷。(高雄市楠梓警分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