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法宣導雙管齊下|警首重安全意識全面提升
【警政時報 江雁武/台中報導】
臺中市政府為提升道路交通安全,自9月29日起啟動「公車大執法」,首日即見效。南屯派出所員警執行巡邏勤務時,於五權西路與大忠南街口,發現一輛公車在所有車輛均停等紅燈時高速疾駛,明顯違規。執勤員警立即攔查該車輛,並依法開立罰單。
事件發生當下,該路段車流密集,當路口所有車輛均在等候紅燈時,一輛公車卻不顧交通號誌快速駛向下個路口,令周遭騎士、行人不禁驚訝。巡邏員警見狀,立即上前攔查該違規公車,並依法開罰。該名駕駛因擔心班次誤點,不斷看手錶催促,並抱怨員警執法過於嚴苛,甚至辯稱「只是搶黃燈」。直到員警再三強調,現場蒐證影片會還原事實,駕駛才坦承錯誤,最終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3條闖紅燈處以罰鍰。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第四分局針對轄區內南屯區三大公車違規高發路段,包括文心路與向上路口、五權西路與大墩路口、忠勇路與永春南路口,加強執法取締違規。根據警方統計,自「公車大執法」啟動以來,第四分局出動近300名警力,針對公車違規行為開出8張罰單,並與市府合作,結合志工、義交等民間力量,於公車站點駐點宣導,強化駕駛及民眾交通安全意識。
中市警四分局交通組長陳敬中表示,今年1至8月間,大客車A2(造成人員受傷)事故共計21件,A3(財損碰撞)事故共計17件。主要肇因分析顯示,多數事故起因為駕駛恍神或分心駕駛。雖然與去年同期相比事故數略有下降,但由於公車車體長、視線死角多,轉彎時易發生意外。警方希望透過「指差確認」的五大步驟,有效提升駕駛行車專注力,避免事故發生。
中市警四分局長陳祥麟強調,此次「公車大執法」並非短期專案,執法將無期限進行,未來將持續加強於公車轉運站及密集行駛路段稽查。一旦發現違規情事,絕不寬貸,嚴格依法取締,並同時宣導駕駛遵守交通規則的重要性,提升行車安全意識。
中市警四分局長陳祥麟進一步指出,此次執法不僅是針對駕駛違規行為進行取締,還希望透過宣導活動,引導公車駕駛養成良好行車習慣,提升交通安全認知,為所有用路人創造更安全的交通環境。臺中市政府期望透過這次執法與宣導雙管齊下的方式,逐步改善部分公車駕駛違規習慣,建立良好的交通文化。讓公車駕駛、乘客與用路人都能共同遵守交通規範,共同守護道路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