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北機車及微電車事故防制 | 11月30日起微電車強制掛牌
【警政時報 李健興/新北報導】
統計新北市今(113)年上半年機車及微型電動二輪車(下稱微電車)A1及A2類交通事故共發生1萬3,667件,佔車禍總件數約62%,其中機車A1類有38件,佔A1類車禍總件數約52%,均為比例最高。另今(113)年上半年A1類交通事故肇因前五名為「未注意車前狀態、未依規定減速、變換車道不當、未依標誌或標線穿越道路及其他不當駕車行為」。
為防制機車及微電車事故,於7-9月暑假及開學季期間,推動「機車安全月」專案,實施約兩週(7/1-7/15)已取締機車各式違規6萬7,000餘件,以不停讓行人、無照駕駛、闖紅燈及超速(危險駕車)為主,聯合臺北市強化易肇事路段時段、聯外道路及橋梁執法,分析機車易肇事時段為7-9時及17-19時之上下班尖峰時間、易肇事路段為板橋區中山路、中和區景平路、三重區中正北路、新莊區中正路及淡水區民權路等。
另外,微電車依現行規定,須年滿14歲、配戴安全帽、時速最高僅得25公里、不可雙載、酒駕、擅自改裝,並於今年11月30日起要掛牌照並投保強制責任保險才能上路,未掛牌將罰1200-3600元罰鍰。統計微電車113年上半年取締1,083件,違規態樣以「違規停車、未戴安全帽、乘坐人數超過規定」為主,違規族群以「外國人」較多(近五成)。
新北警呼籲機車、微電車及高齡者族群遠離大車,不要酒駕、超速,避免發生事故,期達到「遵守路權,你我安全」、以人為本的道路環境。提醒民眾至今年11月底止懸掛牌照過渡期結束,民眾務必把握時間盡早將微型電動二輪車依規定登記、領用、懸掛牌照,以免受罰,未來本局將會同監理所聯合規劃辦理微電車稽查,若未辦理保險則移由監理所裁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