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聯移工冒充A.R.C證號!湖內警追查揭發真相…
〔勁報-記者蔡宗武/高雄報導〕湖內分局茄萣分駐所巡佐林志政、警員邱炳龍、吳柏毅及曾柏森等4員,於112年9月11日19時35分許執行專案勤務時,巡經本市茄萣區建中街及民福路口,發現一輛自用小客車駕駛,於行車時違規使用手機,立即趨前將其攔下並查證身分。發現該車駕駛及另名乘客皆為越南籍移工,孰料盤查過程中兩人眼神飄移閃爍,且當林巡佐詢問「A.R.C」(外籍人士居留證)時,又呈現支支吾吾神情,林巡佐驚覺有異狀,進一步查證身分後,確為失聯移工。
據了解,兩名失聯移工為阮民(男、88年次)、鄧民(男、88年次),分於109年6月及111年6月由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發布失聯通報。阮民2人因自知為失聯移工,故於交通違規遭攔查詢問身分時,情急之下就胡亂報「A.R.C」證號,企圖瞞混過關。惟外勤經驗豐富的林巡佐詢問阮民是否為「失聯移工」、「在何處工作」時,兩名失聯移工口若塞語,眼見法網難逃,只好說出真實年籍資料,全案訊後依違反入出國及移民法,解送移民署高雄專勤隊收容等候遣返。
湖內分局呼籲,若聘僱未經許可外來人口從事非法工作,依據就業服務法可處罰鍰,5年內再次違反更將涉及刑責,千萬不要心存僥倖,民眾若發現相關情資,歡迎撥打專線1955外籍勞工諮詢保護專線或內政部移民署各地專勤隊、警察機關或各地方勞工主管機關,提供查處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