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市首例感染源不明登革熱個案 籲民眾務必配合噴藥防治 拒絕最高可罰30萬 – 天天上新聞

中市首例感染源不明登革熱個案 籲民眾務必配合噴藥防治 拒絕最高可罰30萬

【大成報記者蕭宇廷/臺中報導】台中市政府衛生局於7月25日接獲疾病管制署通知,7月22日通報居住於台中市西區的60歲男性經篩檢NS1陽性個案;經檢驗後確定為第二型登革熱,與台中先前確診個案的型別不同,感染源尚不明確,衛生局已擴大疫調釐清中。市府衛生局表示,台中目前累計3起本土登革熱確診個案,防疫過程皆會經區級防治中心,完成法定公告及防治前通知程序;如遇不在戶須開鎖入內防治時,皆依規全程錄影存證,呼籲民眾務必配合,若有拒絕、規避或妨礙進入公、私場所防疫工作者,依「傳染病防治法」最高可處30萬元罰鍰。

衛生局說明,7月22日接獲醫院通報登革熱NS1快篩陽性個案,經疫調發現居住地為台中市西區,經居住地擴大疫調58人、皆無不適症狀;其中有2位居民近期曾往返南部及台中市,衛生單位已執行檢體採檢送中央檢驗中;另工作地擴大疫調約1000人、皆無症狀,近1個月有南部旅遊史共247人、國外旅遊史5人,衛生單位將再次評估擴大採檢對象,以利釐清可能感染源。提醒市民朋友提高警覺,有疑似登革熱症狀儘速就醫。

為掌握傳染病防治時效及避免本土登革熱疫情擴大風險,衛生局依據傳染病防治法及台中市112年3月31日公告的公告「台中市登革熱、屈公病及茲卡病毒感染症」的孳生源清除及防疫措施,如有疫情發生之虞,依據傳染病防治法第38條第1項規定,有進入台中市公、私場所或運輸工具從事防疫工作必要者,由衛生、環保、民政及警察等有關機關進行通知;如拒絕、規避或妨礙主管機關防疫工作者,依傳染病防治法第67條第1項第3款規定處6至30萬元罰鍰。

衛生局強調,針對境外移入或本土個案的居住地、活動地,市府團隊及區公所等,將協力執行登革熱病媒蚊孳生源清除及化學防治工作;如經查獲積水容器有孑孓,除現場輔導立即改善外,依傳染病防治法可處1萬5千元以下罰鍰,未改善者將按次處罰;另也請民眾主動配合疫情各項防治工作,如拒絕、規避或妨礙情形,依傳染病防治法規定可處30萬元以下罰鍰,請務必配合防治政策。另關於里長協力共同執行登革熱防治措施,衛生局將全力支持捍衛;也感謝所有共同防疫夥伴及配合防治市民,一起防堵登革熱、守護城市安全。

衛生局曾梓展局長呼籲,由於該案感染源不明,衛生局將持續進行感染源調查,針對個案潛伏期及病毒血症期活動地,皆將啟動孳生源清除、病媒蚊密度調查、化學防治及擴大疫調,請防治範圍鄰近的市民朋友配合健康監測;如近1個月內曾有境外或南部旅遊史,或有出現發燒、頭痛、肌肉關節痛、後眼窩痛、出疹等疑似登革熱症狀,請於擴大疫調時通知防疫人員或儘速就醫,並主動告知活動史及居家附近是否執行化學防治等訊息,以利醫師評估通報。

另請台中市西區、西屯區、大里區、東區、中區、沙鹿區、太平區、北屯區、梧棲區、霧峰區、豐原區、潭子區、南屯區、烏日區等,近期曾有登革熱個案活動史的行政區醫療院所加強TOCC問診、提高通報警覺;如有疑似症狀民眾就醫,請以登革熱抗原快篩NS1試劑輔助診斷,不論快篩結果為何,皆請於24小時內通報衛生單位,以利市府相關單位即時啟動防治作為。

衛生局補充,近期颱風可能來襲,午後常有雷降雨,請市民朋友協力配合居家環境巡檢,落實「巡」、「倒」、「清」、「刷」4大個防治原則,一起清除戶內外積水容器、移除孳生源,一起防治登革熱、共同守護自身及家人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