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2日積極阻詐 安南警保護民眾財產
(記者陳宥森/臺南報導)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第三分局於2月6日至7日連2日接獲報案諮詢詐騙案件,經員警即時安撫民眾情緒,了解案情後,發現「假冒公務機關」手法持續存在,意圖詐騙金錢。
經員警詳細說明此為常見詐騙方式,即時勸阻,成功守住民眾辛苦錢。
海南派出所警員陳美熹2月6日19時許,接獲黃姓民眾(43年次)報案稱,當日於住家接到電話,對方男子稱是「臺北市政府警察局」王姓隊長,表示日前偵辦刑事案件時,發現黃女涉嫌洗錢防制法。
欲釐清案情,立即配合後續程序匯款新臺幣119萬元至監管帳戶,以證明清白。
安中派出所警員張容慈2月7日13時,接獲王姓民眾(69年次)報案稱,突然接到不知名電話,對方男子稱是「高雄市交通裁決所」行政人員,表示日前清查發現王男名下有1部自小客車積欠交通違規罰鍰,為避免該車進入拍賣程序,請匯款新臺幣2萬元至指定帳戶,完成程序。
陳、張2員看到民眾心急地報案,連忙安撫情緒。直言此為詐騙集團慣用手法「假冒公務機關」,千萬不要配合匯款。
詐騙集團利用民眾對於行政程序的不熟悉,藉此騙取金錢。所幸民眾即時向警察單位求證,進而確定詐騙手法。
南市警三分局呼籲:現今詐騙集團犯罪手法雖多樣化,但「假冒公家機關」老套手法不曾消失,民眾切勿輕易聽信來電內容,養成查證習慣並提高警覺。
小心求證為防詐不二法門,如有任何疑問請撥打反詐騙諮詢專線165查詢,或至當地派出所請警察協助查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