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江國家公園起火燃燒 情侶燃炮釀災
(記者陳宥森/臺南報導)今4月17日11時7分,南警三分局顯宮派出所接獲民眾報案,稱台江國家公園大員港內發生火災,經警消單位到場,於12時25分撲滅火勢。年輕情侶自行到台江國家公園警察隊坦承施放煙火不慎引燃火災,全案依公共危險罪函請臺南地檢署偵辦。
經查,一對年輕情侶攜帶煙火到台江國家公園內施放,不慎引起火苗後燃燒附近保麗龍堆及周邊樹林,一發不可收拾,情侶見無法控制火勢,急忙向警察請求協助。經顯宮派出所封鎖現場實施交通管制,消防隊方於12時25分將火勢完全撲滅,所幸整起火警無人傷亡。
惟年輕情侶將面對後續罰則及民事求償,未經申請燃放煙火部分,台江國家公園警察隊現場依據國家公園保護法第13條第8款舉發;另火災部分,顯宮派出所依公共危險罪函送臺南地檢署偵辦。
南警三分局呼籲:爆竹煙火因其成分含有火藥及金屬粉末,若施放不慎,可能會造成自己或他人受傷,亦可能引發火災等意外事故。燃放時務必遵守相關消防法令,注意周遭環境,兼顧公共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