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業未落實防疫 學甲警函送裁罰 – 天天上新聞

營業未落實防疫 學甲警函送裁罰

(記者陳宥森/臺南報導)學甲警於28日晚間前往轄內小吃部、電子遊戲場、KTV等處進行防疫稽查,甫進入KTV店內,店員隨即通報包廂員工及顧客,示意警方到場執行稽查,但仍有顧客「慢半拍」,待警方開始稽查,顧客才驚覺自己違規,渾然不知KTV場所規定需全程配戴口罩,因而違反防疫規定,遭函送衛生局裁處。

稽查過程中,學甲警赫然發現包廂張貼一張手寫準則,內容要求顧客須戴好口罩…以免警察臨檢,小姐無法及時告知戴口罩等語,令警方又好氣又好笑,嚴正告誡店家做好防疫工作避免成為破口。稽查後,違規店家及顧客,依規定函送市府衛生局裁罰。

學甲警分局長蔡宗昌表示: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因應近期感染事件,將強化歌廳、舞廳、夜總會、俱樂部、酒家、酒吧、酒店(廊)、理容院(觀光理髮、視聽理容)及其他類似場所(特種咖啡茶室、夜店、舞場、三溫暖)等,特定娛樂場所之防治作為,自4月1日至4月30日,進入場所之顧客、從業人員,應提供至少接種3劑疫苗證明,如有呼吸道症狀或出現發燒者,均不得進入。

所有工作人員/從業人員(含流動工作人士)皆應接種疫苗2劑且滿14天,如第2劑滿3個月者,應接種第3劑,否則不得提供服務;即日起至4月30日須每週進行1次快篩,陰性者始得提供服務。出入公共場域落實實聯制、體溫量測等,保護自己也保護他人,共同維護國內社區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