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虛 學甲警識破酒駕謊言
嫌犯丟棄藏毒零錢包 仍難逃法網
(民時新聞社/記者陳宥森報導)學甲分局警員謝金庭、朱甫原於110年11月03日14時50分許,發現張嫌(77年次)駕駛重機車沿學甲區信義路經華宗橋往將軍區方向行駛。駕駛期間,發現張嫌闖紅燈,學警因而尾隨該機車,欲伺機將其攔停製單告發。
張嫌見警攔查,神情慌張並棄車逃逸,學警立即通知所內備勤員警顏嘉鴻到場支援將張嫌攔下,並帶回棄置機車旁。張嫌告知警方:「因自身有飲酒駕車,怕警方對其開罰,故快步逃離現場」,學警在現場與張嫌對話時並無聞見酒精氣味,但仍提供礦泉水供張嫌漱口,待15分鐘後進行酒精濃度測試,測得值為0.0mg/L,無酒精反應。
張嫌棄置車輛時車內物品散落一地,唯獨緊握一只零錢包,警員謝金庭、顏嘉鴻警覺有異以言語試探張嫌,詢問該錢包是否裝有不法物品,張嫌便將錢包丟往一旁草地,辯稱錢包已經損壞,內無物品,自己要將之丟棄,同時作勢要逃離現場,警員朱甫原前往拾起零錢包,發現內有可疑粉末殘渣袋及車旁地上一只吸食器,立即示意顏嘉鴻合力將其控制。
張嫌始坦承零錢包內為二級毒品安非他命(共兩小包,含袋重共為0.5公克),並自述於11月2日18時有吸食二級毒品安非他命,學警以毒品檢驗試劑檢測其尿液及殘渣袋,初篩第二級毒品安非他命為陽性反應,全案依涉嫌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移送法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