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徹底執行身障勞工可提早退休之權益
(特派員孫崇文、林惠貞/特別報導)
民國一0八年十二月二十九日下午兩點台灣障礙者權益促進會(以下簡稱障權會)將號召身心障礙者勞工前往勞動部台北辦公室舉辦陳情抗議遊行活動,向勞動部提出最嚴正的抗議,希望政府相關部會能夠真正重視身障勞工的退休需求。
根據勞動部報告顯示,身心障礙者平均退休年齡比全體提早8歲;衛福部報告指出,身心障礙者提早老化年齡平均是45歲,可見身心障礙者確實有提早老化、有提前退休的需要。然《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四十七條雖以制訂多年,但主管機關勞動部對於身障勞工提前退休的議題絲毫沒有任何動作與方案,來確保身障勞工的提前退休權益,實在叫人遺憾。
先天或後天疾病使致生理機能提前退化 現行法規無真正保障身障者退休權益
障礙者由於因先天或後天的影響導致生理功能相較於其它非障礙者更容易提早退化,故希望政府相關單位能夠重視並保障,然主管機關勞動部對此議題仍相當被動不作為,雖然立法院針對身障者提前退休的部分立有規範(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四十七條),但主管機關勞動部卻無擬訂具體的障礙者退休機制及配套措施,致使障礙者在面臨生理狀況提前退化的情形下還得苦撐在工作崗位上,受到生理的折磨及工作壓力的雙重折磨,叫障礙者情何以堪?!故此台灣障礙者權益促進會(以下簡稱障權會)決定號召障礙者一同走上街頭,為了自己將來的退休權益向政府提出最嚴正的抗議及具體訴求。
政府漠視障礙者退休權益 致使障礙者與其家庭走上窮途末路
根據衛生福利部截至民國一〇五年的統計,目前十五歲以上的身心障礙勞動力人數為22萬9,876人,目前並沒有一個明確保障身心障礙者勞工的退休機制及配套措施,雖然在民國一〇六年的六月已修法讓投保公保的身心障礙者可以提早退休,但那些投勞保的身心障礙者卻仍然被政府漠視,沒有得到應該有的權利與保障,致使因為本身障礙之因素隨著年齡增長體力加速退化,無法勝任職務及雇主期待,因此失去職場競爭力而被迫離職,又因年屆中高齡其它企業也不願意再進用,在失去工作且得不到退休金的情況下對身障者經濟安全更是雪上加霜,而目前政府仍然把這個責任推給身障者的家庭,在無力抵抗生活壓力的狀況下障礙者
台灣障礙者權益促進會
家庭只能自生自滅,因此走上絕路,這樣的惡性循環不斷上演,實在叫障礙者莫可奈何,希冀政府能依據身權法第四十七條 針對障礙者制訂完善的提前退休機制。
在此,障權會強烈呼籲,主管機關勞動部應立即落實《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四十七條及《聯合國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CRPD)第二十八條(適足之生活水準與社會保障)政府應即修法,讓投保勞保的身心障礙者比照投保公保的身心障礙者退休條件,可提前退休,並可自行選擇一次性全額給付老年給付或分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