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輔導納管未登記工廠約3,600家 黃市長重申:農地農用 不得再新設工廠 – 天天上新聞

可輔導納管未登記工廠約3,600家 黃市長重申:農地農用 不得再新設工廠

(臺南市特派員陳宥森/臺南報導)配合工廠管理輔導法修法,臺南市政府展開全面未登記工廠的清查作業,預計今(108)年11月底前完成,屆時可輔導納管未登記的工廠約3,600家。黃市長相當重視此次修法,今(5)日市政會議副市長王時思轉述並重申,配合中央的「工廠輔導管理辦法」,現在農地上不得再新設工廠,要求民政局轉知區公所針對新增未登記工廠要落實查報。

「農地要農用,生產的農作物,大家才能吃的安心。」這是繼第384次市政會議中黃市長宣示農地上不可以有新增工廠後,王副市長也藉由市政會議重申落實查報興建中違章建物之決心。

王副市長強調,未登記工廠要全面納管若是有遷廠或轉型需求者,請經發局加以輔導與協助;若是有違規定者,也要依新法實施強制執行斷水斷電及拆除作業。黃市長認為,在發展經濟的同時,也須兼顧環境的維護,所以「護就業、顧環保」是重要目標,未來再受理申請工廠登記時,需成立單一窗口加速審查,公開透明原則辦理。

經發局郭阿梅局長表示:工廠管理輔導法修法預計明年初施行,工輔法修法重點的「既有未登記工廠」認定,指的是設立於105年5月19日前未登記工廠,其屬低污染者,應於修法施行後2年期限內申請納管、3年內提出改善計畫、核准改善計畫後2年內改善完成,並最遲應於修法施行後10年內取得特定工廠登記;屬中、高污染者,需限期轉型為低污染或遷廠;而已領有臨時工廠登記者,應於修法施行後2年期限內完成換取特定工廠登記。另本次工輔法修法的特定工廠登記訂有20年落日條款,其取得特定工廠登記後,應於施行日起20年內完成土地變更程序,才能就地申請合法登記。

郭局長進一步指出:清查結果發現稽查列管有案可納管家數800家,臨時工廠可納管家數800家,委託成大清查可納管家數2,000家,計3,600家。為協助申請納管,除成立單一窗口,設置特定工廠諮詢專線06–6370968,也會成立輔導團,辦理分區說明會,提供協助服務。

另,市府因應修法祭出配套措施有二配合國土計畫,依業者意願,並經本市國土計畫推動小組會議討論結果,本市未登記工廠群聚(安定區42家、歸仁區30家、永康區47家、安南區36家)劃設為「城鄉發展地區」約408公頃,以利後續用地合法化。二,盤點閒置用地未來1至3年可釋出的工業用地約319.71公頃,包括民間報編84.78公頃,土城工業區16.6公頃,麻豆工業區90.05公頃,台紙25公頃,七股工業區77.5公頃,台南科工區25.78公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