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屏東-有愛無礙」無障礙改善頒獎 – 天天上新聞

「幸福屏東-有愛無礙」無障礙改善頒獎

【記者張淑慧/屏東報導】
響應國際人權,捍衛身心障礙者權益是屏東縣重要施政方針,縣府因地制宜,以「幸福屏東-有愛無礙」理念,召集專家學者一同制定分期、分類、分區改善計畫,將既有建築物無障礙設施、設備全面改善,累計已有82處場所改善完成,4日舉辦頒獎典禮,縣長潘孟安親自頒發獎座,除了感謝各場所配合及專家學者協助,在各界的共同努力之下,讓身心障礙者權益得以受到保護。

縣長潘孟安表示,這次頒獎是屏東在身障平權歷年來努力成果的展現,推動建築物全面無障礙不是一朝一夕可以完成,能有如此豐碩的成果,關鍵在於公私部門的認同與高度參與。獎座的設計靈感取自屏東的母親—大武山,母親象徵長闊高深、無私的愛;大武山代表屏東人的韌性,彰顯凡事不懼艱難的能量與態度,同時代表身心障礙者登高峰,將不再是遙不可及的事。

縣長潘孟安指出,屏東領有身障手冊有5萬多人,身障者雖然無法選擇出生,但他們可以選擇未來,縣府也一直建構無障礙空間。既有建築受限結構地形種種因素,要修繕成為一個無障礙友善環境,不管是對業者、施工人員或業務單位皆是極其艱難的挑戰,透過各界共同參與,本縣推動無障礙化成效深受中央肯定,希望這股韌性得以延續,讓屏東成為一個有愛無礙城市。

城鄉處處長李怡德表示,自民國95年起,縣府推動公共建築物行動不便者使用設備與設施改善,中央政府自102年明定,有關擴大實施建築物無障礙化等政策,清查屏東縣應改善之公共建築為1,533處,縣府召集無障礙委員訂定分期、分類、分區改善計畫,逐一通知場所進行改善,為符合友善環境精神,由本縣建築師公會委派專業建築師實地勘查,持續督導並給予改善建議,讓全面無障礙只是口號,不止於公共建築物,期未來能全面落實至一般既有建築,保障身心障礙者之基本人權與自由。
4日的頒獎典禮頒獎對象,為屏東縣公所2家、安養院47家、衛生所12家、老人文康活動中心10家、餐廳2家及旅館9家,共計有82家改善完成,加計歷屆已完成改善之加油站130家、餐廳5家及旅館4家,累計共有221家完成。

「幸福屏東-有愛無礙」無障礙改善頒獎【圖/翻攝畫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