賞燈忘車停放位 誤認失竊急報警 – 天天上新聞

賞燈忘車停放位 誤認失竊急報警

〔記者林博文/嘉義市報導〕嘉義市政府警察局第一分局北興派出所員警日前擔服巡邏兼備勤勤務時,受理一位民眾羅○○先生(年約70歲)心急的向派出所報案稱,其於報案當日晚間20時許,將騎乘的機車停放在博愛路一家大○○大賣場開放式停車場後,搭乘公車前往燈會區觀賞花燈,於事發當日觀賞完花燈後欲前往停車處取用機車時發現車輛不見,因此向警方報案,經員警細心協助尋找,於不到10分鐘的時間內立即在賣場附近的一處同樣是開放式停車場將報案民眾羅先生誤報失竊機車給尋獲,並經車主羅先生確認後將車發還,報案車主羅先生對於警方把他誤報失竊機車尋獲深感佩服與抱歉,警方於將車輛交由車主認領回保管時,車主羅先生對警方能以同理心積極的把其誤報失竊車輛尋回感激不已,並大大讚賞警察處事積極與用心。

 

北興派出所警員沈永青、陳彥廷日前擔服18-20時巡邏兼備勤勤務時,獲報在轄區內博愛路上大○○大賣場開放式停車場有民眾機車失竊,沈、陳2員警獲報後迅速趕赴到場查處,於到達現場後,經警方向報案車主詳細了解,得知該報案車主羅○○先生於事發當日將騎乘的機車停放在賣場外開放式機車停車場後,搭乘公車前往燈會區觀賞花燈,並於當日觀賞完花燈後欲前往停車處取用機車時發現車輛不見,而急忙的打電話向派出所報案,派出所受理員警於初步了解後,隨即陪同報案車主羅○○先生前往其所說車輛停放處查看,並積極的調閱查看停車處附近監視器影像,無奈報案民眾羅先生所說車輛停放處附近監視器影像位發現其停放機車,也沒有找到車輛失竊過程軌跡。

 

積極認真的沈、陳2員仍然不放棄的細心尋找,終於在不到10分鐘的短時間內立即在賣場附近的一處同樣是開放式停車場將報案民眾羅先生誤報失竊機車給尋獲;並經車主羅先生確認,報案車主羅先生看到車輛後,突然回想起自己停放車輛當天有到其他商家購買物品,隨後即徒步到公車招呼站搭車前往燈會區,而忘了自己機車正確的停放位置,報案車主事後為自己的疏忽而造成警方困擾深表抱歉,並也非常感謝警方協助將車尋獲,於將機車駛離時,對警方能以同理心積極的把其誤報失竊車輛尋回深表感謝與讚許。

 

嘉義市政府警察局第一分局北興派出所所長陳立敏表示,雖本案為民眾誤報案件,對員警於受理民眾報案車輛失竊,並在短時間內立即積極將民眾所誤報失竊車輛找回,認真積極表現表示肯定;在此呼籲民眾為避免車輛遭竊,停放車輛時,無論是暫時或長時間停放車輛應多花點心思將車門上鎖並將車內物品妥適收放,也應記下自己車輛的停放位置才不致於因一時的疏忽而找不到自己車輛停放位置,最好能於將車輛停放後以手機拍個照以利尋找車輛停放位置,不僅更有保障,也能預防類似的事件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