婦人記錯停車位置 警5分鐘幫找回
〔記者陳允得/嘉義市報導〕嘉義市政府警察局第二分局新南派出所警員張嘉佑於日前執行巡邏勤務,於12時40分許有一名婦人由先生開車來派出所表示所騎用機車遭竊要報案,婦人神情慌張、不知所措,張員隨即前往現場調閱監視器。
經了解報案人家住彌陀路大樓,於當日12時許從家出門準備前往上班搭電梯到地下室要騎機車時,發現機車未在自己停車格,頓時大吃一驚、六神無主,焦急地在地下室四處尋找,又到外面人行道機車停車格找尋未果,萬念俱灰、束手無策下由先生開車載往派出所報案,希望警方能將愛車找回。
警方獲報後立刻詳問婦人停車時間、位置、有無拔走鑰匙甚至有無借友人騎走,一面請警員李柏融、郭琮涵協助婦人在大樓附近找尋,一面立刻到大樓管理室調閱監視器,張員發現婦人將機車從地下室騎出後就未再返回,張員研判機車並非在大樓地下室,於是再調閱該時段其他監視器發現婦人將機車停於大樓附近夜市空地,張員前往夜市空地附近找尋,果然發現婦人機車停放於該處,通知前來騎回,經婦人才想起前晚自己騎機車外出到夜市買東西,買好後就高興地一路走回家,完全忘記自己剛剛騎車來,等到要騎車上班時仍一直認定機車就停在地下室,婦人十分感謝警方快速找回愛車也對自己粗心大意感到不好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