霧警拂曉出擊 查獲陳姓為首等10人暴力討債集團
(特派員林惠貞/台中報導)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霧峰警分局接獲民眾檢舉,於臺中市龍井區及北屯等地區,有黑道組織專門趁被害人急需現金週轉,藉機迫使被害人簽立本票後,以恐嚇及暴力手段討債,甚至亮槍要求債務人將自小客車以極低價過戶給嫌犯。經霧峰警方長期監控、蒐證,見時機成熟,由警察局與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共同辦理區域性掃黑專案,於 12日凌晨4點時,由地檢署湯股鐘祖聲檢察官指揮霧峰分局,出動約60名警力,兵分多路執行10處搜索,分別在臺中市龍井區及北屯等地逮捕暴力討債集團主嫌陳○鴻及成員陳○助、陳○龍、陳○帆、林○銘、黃○文、陳○如、洪○遠、程○權及賴○淵等10人,現場起獲棍棒、本票單據委託書、道具槍等證物,全案將陳○鴻等10人,依違反組織犯罪防制條例、妨害自由、恐嚇取財、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等罪嫌,移送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偵辦。
警方調查,以陳○鴻(綽號阿鴻)為首之不良幫派組織,平日仗恃人多勢眾,針對被害人急需現金週轉,無助之際藉機迫使被害人簽立本票、支票等票據,不僅持槍恐嚇被害人,進而毆打被害人,其手段除至被害人工作場所藉機鬧事、逼迫賣機具償債以外,甚至將被害人汽車以極低價過戶賣車償債,若有不從,動輒糾眾以恐嚇、妨害自由等暴力方式,逼迫被害人就範,藉以達到恐嚇取財之目的,有多名被害人遭受不法侵害。
陳嫌到案後警方查出渠除暴力討債外,亦涉嫌販賣第二級毒品牟取暴利,陳嫌雖矢口否認,但有多位證人加以指證,警方依違反組織犯罪防制條例、妨害自由、恐嚇取財、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將陳嫌移送臺中地檢署偵辦,陳姓主嫌由檢察官聲押,並經臺中地院准押。
霧峰分局長莊勝雄呼籲,民眾如遭受黑道幫派或暴力討債集團欺壓,可向地區警察局報案(報案電話110)或向地方法院檢察署提出檢舉(檢舉專線電話0800-211511),檢警機關將全力偵辦,將暴力集團一舉瓦解,保護市民的生命財產安全。
圖文:霧警拂曉出擊查獲暴力討債集團。(孫崇文翻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