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借撿拾資源回收 婦人順手行竊他人財物
〔記者吳宗義/嘉義市報導〕嘉義市政府警察局第一分局長榮派出所,於日前受理民眾報案,稱放置於店門口平台上的紙袋遭竊報請警方調查偵辦,派出所員警受理後,經調閱監視器影像過濾比對,鎖定一名拾集資源回收的老婦涉有嫌疑,於通知老婦人到案說明,其表示以為該紙袋是他人不要而棄置,才會將其撿拾,然於將紙袋攜帶返家後,打開發現裡面有皮夾及現金等物,卻因為一時起了貪念,未將物品主動送交警察機關處置,反而占為己有,將皮夾內現金拿去購物,老婦人最後仍遭警方依涉嫌竊盜及侵占遺失物罪嫌函送法辦。
長榮派出所警員陳勝安日前接獲一位民眾報案,稱其暫時放置在店門口平台上的紙袋疑似遭竊,並表示該紙袋內裝有其所有皮夾及現金等物品,陳員受理後隨即調閱事故發生地附近監視器影像比對,於影像中發現有一名拾集資源回收的老婦人涉有嫌疑,經比對老婦人行車路線,並查證其所騎乘涉案車輛牌號,循線通知到該名涉案老婦人到案說明。
老婦人於到案後經警方調查詢問,其表示,當時以為紙袋是他人棄置或不要的物品,才會把它當作資源回收物品撿拾,於將紙袋載運返家後,打開發現內有皮夾及現金等物,卻沒有主動把紙袋內的皮夾及現金送交到警察機關處置,反而卻因為一時起了貪念,而把皮夾內現金拿去購買物品花費殆盡,報案被害人得知老婦所說圓謊推託之詞後,主張該紙袋外觀完整,且是放置於店門口的平台上,明顯是其所暫時放置的物品,並非棄置物,就算當作資源回收物品撿拾,事後發現裡面有皮夾及現金,也該主動交付給警察機關處置,沒想到老婦人反而將竊取他人的財物占為己有而拿去購買物品花費殆盡,警方訊後全案依涉嫌竊盜及侵占遺失物等罪嫌將老婦人函送台灣嘉義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
第一分局長榮派出所所長盧榮吉表示,打擊犯罪是警察責無旁貸的使命,亦是警察工作的核心價值,對員警於受理民眾報案後,能積極調閱相關監視影像進而將犯嫌查緝到案,認真積極處事的工作表現表示肯定與嘉許,同時也籲請民眾為避免物品遭竊,存放物品時,無論是暫時或長時間存放應多花點心思將物品妥適收好,勿有因貪圖一時的方便而將物品隨意存放在視線不可及的範圍內,最好能物不離身,不僅更有保障,也能預防竊案的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