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送路倒老翁返家 同居女子通緝遭逮
(記者黃秀卿報導) 法網恢恢,疏而不漏!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第三分局合作派出所員警處理民眾報案老人路倒,主動關懷並護送返家,竟意外查獲同居人是通緝犯,立即將其帶返所偵辦。
合作派出所所長顏銘政等2人於105年10月18日20時10分接獲民眾報案富台街上有1名老人路倒,需要警方協助,員警到場後見75歲的蔡姓老翁已自行起身,但卻呆坐在重機車上,身體似乎有些不適,顏所長連忙趨前關心,經瞭解蔡姓老翁身上只有100元,打算騎機車出門買礦泉水,因為行動不方便,且多日未進食,體力不支、牽不動機車而倒地,顏所長得知蔡姓老翁的困境後,馬上載著他到復興路的商店購買1箱礦泉水,還自掏腰包買了爌肉便當,護送其返回富台街的租屋處。
員警將其攙扶到2樓租屋處時,發現屋內另有1名61歲的蔡姓女子,蔡女看到警察後,神情異常緊張,經警方詳加查詢,赫然發現蔡女於103年12月間因偽造文書案遭臺中地檢通緝。蔡女向警方表示,因其居無定所,未收到地檢署的傳票,所以不知道自己已經被通緝,警方仍依法將蔡女逮捕並解送臺中地檢歸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