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麼又是你!」兩次酒駕均栽在同一警手中
記者陳應交報導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大甲分局后里分駐所副所長陳甲林、警員曾金峰於105年9月11日執行取締酒駕勤務,於22時40分許在臺中市后里區公安路與平安路口,發現一名男子駕駛重機車行經路口車速飛快,經警方攔查後發現駕駛人郭○福滿身酒氣,經警方以呼氣酒精濃度檢測酒測值達0.41MG/L,涉嫌酒後駕車公共危險罪,依法偵辦。
警方於現場酒測過程中,郭男原本拒不配合,藉故拖延並顧左右而言他,然在警方勸說下仍完成酒測,且發現郭男似曾相識,將人帶回所內偵辦時,曾姓員警想起在103年間亦曾抓過郭男酒駕,郭男對於酒駕行為後悔不已,但又驚呼兩次酒駕居然都栽在同一員警手上,實在是太巧合。
依據資料顯示酒後駕車往往危及自身及廣大用路人行之安全,為保障市民安全,大甲分局除加強各項勤務強力取締酒後駕車外,亦對易發生酒後駕車之場所宣導交通安全等各項勤務作為,落實源頭管制,從預防面著手,輔以強力執行取締酒駕工作,以有效防制酒後駕車憾事一再重演,並呼籲民眾切勿心存僥倖,養成確實遵守酒後不駕車之正確觀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