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販倒車衝撞警車 中市員警拔槍追捕到案
(記者黃秀卿報導) 5月18日17時20分許,市警局保安大隊第一中隊中隊長黃欽洲等5員巡邏經過北屯區崇德路二段135號前時,發現52**-*G自小客車違規併排停車,車上有二男一女(駕駛邱0義、85年次、毒品前科;乘客王0慶、81年次、公危前科,乘客徐女、88年次、無前科)行跡可疑,當警方巡邏車靠近時,駕駛邱男竟倒車衝撞後方巡邏車,員警見狀即以2部巡邏車前後包夾,其中後座乘客王男趁隙下車逃跑,2名員警見狀即刻下車追捕,小隊長陳O套立即拔槍喝斥駕駛邱男下車,員警隨即檢視車內於中央扶手菸杯內發現K他命9小包(毛重18.6公克)、於邱男隨身包包內發現摻有搖頭丸及K他命成分的白色粉末1包(毛重23公克)、K他命1罐(毛重12.9公克)、摻有搖頭丸及K他命成分的咖啡包7包(毛重57.6公克)及現金新臺幣9500元;另將逃跑的乘客王男追捕到案,於其身上查扣摻有搖頭丸及K他命成分的咖啡包(毛重7.8公克) 1包,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等罪嫌偵辦。乘客王男表示,渠欲向邱男購買毒品咖啡包,才剛把毒品拿到手就遇到警方盤查,一時心虛才下車逃跑,不過仍然跑不過員警追捕被逮。
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規定,毒品依其成癮性、濫用性及對社會危害性分為四級,販毒者依其販售的毒品分級刑責不同,販賣一級毒品可處死刑或無期徒刑、二級毒品可處無期徒刑或7年以上有期徒刑、三級毒品處5年以上有期徒刑、四級毒品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意圖販售者依毒品分級可處無期徒刑或1至10年以上徒刑。
施用毒品者,一級毒品可處6個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二級毒品者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施用第三級或第四級毒品者,可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並限期接受4小時以上8小時以下之毒品危害講習。
保安大隊大隊長郭順德在此呼籲民眾,「少一份毒品,多一份健康」,吸毒一時,危害一世,毒品千萬踫不得,愛惜自已及家人,請勇敢向”毒”說N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