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交通宣導
臺南市官田區公所為考量171線28K+250路口處往渡頭里舊垃圾場(八葛橋)道路安全,經相關單位現地會勘決議及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條規定,以區域範圍方式管制禁行。
公告事項:
- 全日禁止總重20噸以上行大貨車、聯結車通行。
- 公告期限為104年11月18日至104年12月18日止,自104年12月19日開始實施。
- 禁止通行範圍: 臺南市官田區171線28K+250路口處往渡頭里舊垃圾場(八葛橋)道路。
台南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表示,請大貨車、聯結車駕駛朋友勿行駛禁行路線範圍,違者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處罰,以維交通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