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宜蘭清水BOT案,國民黨說:州官放火! – 天天上新聞

針對宜蘭清水BOT案,國民黨說:州官放火!

 

37公頃

(記者張金源/宜蘭報導)國民黨宜蘭縣黨部主委林信華今(18)日針對縣政府清水地區BOT案發表聲明指,縣政府清水地區BOT案,應以民意為依歸並以保護大自然環境及人民生命安全為出發點興建。

林信華今天的聲明指出,清水地區BOT案,其中37公頃農牧、水利用地,變更為觀光遊憩園區;然而,縣政府日前大張旗鼓的禁止農舍興建,更自訂條例來管理相關事項,目的在減少農地的流失,保護宜蘭良田。

他個人也全力支持農地農用政策,但為何縣政府在好山好水的三星鄉清水地區,籍由BOT案來改變大面積的農牧、水利用地為觀光遊憩園區?難道縣府只准州官放火,而不許百姓點燈嗎?

林信華說,該園區基地位於山坡地範圍內,緊臨清水溪,依山傍水;蘇迪勒颱風重創烏來山區,造成嚴重災情,該BOT案基地位於山坡地範圍內,腹地緊臨清水溪,在人民生命安全保護上,縣政府責不可怠。

他並說,園區招商期間僅「1.5個月」是否太過倉促?依據縣政府「清水地區自然養生及觀光遊憩園區BOT 案招商文件」來看,如此大面積的開發案,招商期間僅「1.5個月」(103年10月2日公告招商至103年11月17日申請文件收件截止),在這短短的1.5個月期間有詢問過廣大縣民及在地居民的意見嗎?敢問宜蘭鄉親,您知道這件開發案嗎?

他再說,開發權利金比率與經營權利金不合理,依據縣政府「清水地區自然養生及觀光遊憩園區BOT 案招商文件」A:開發權利金6000萬;該BOT案佔地約37公頃,興建營運期間為50年,等於一年只要120萬元(6000萬元/50年);B:營業權利金:1~8年1.5%,9年以後3%。假設經營者1年營業額有1(100,000,000),則營業權利金1年只要150-300萬(1億 * (1.5%或3%))。

綜合上述,林信華主強調,地方的開發與招商是正常的,但僅1.5個月就完成如此大規模的招商,對比能夠提供宜蘭縣民眾就業機會的城南基地招商,雖二者之模式不同,但同樣是招商,速度實在差異太大,希望縣政府能夠多多重視廣大宜蘭縣民的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