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器當兵器 雲林陣頭染黑
(記者陳致愷/雲林報導)
隨著電影『陣頭』流行的潮流,社會大眾對於傳統民俗陣頭的觀感已逐漸改變,但在雲林地區卻存在著一股破壞這傳統文化的黑勢力。
在警方長期蒐證後發現,雲林縣的虎尾鎮、土庫鎮、元長鄉、麥寮鄉等地區,以一對父子張0文、張0興為首之不法暴力集團成員,為壯大其勢力,自組「聯興社」少年轎班陣頭,對外參加各式廟會活動,以年輕敢衝惹事來擴大該集團勢力範圍,該集團更入侵至校園,吸收未成年在學國、高(中輟)生為其小弟,少年入會時除須在其神壇擲皎杯允准外,更需上繳入會規費2000元,且集團成員統一穿著印製「聯興社」制服做為辨識,成員在外與人發生糾紛時,張姓父子動輒持陣頭八家將法器(俗稱五寶)當成犯案兇器,聯手帶領小弟暴力相向;張嫌甚因工作間隙,率眾分持陣頭法器鯊魚劍、釘棍、榔牙棒等(俗稱五寶),毆打被害人並砸毀店內物品,造成被害人嚴重撕裂傷經送醫後縫百餘針。集團內少年多人因畏懼張嫌暴戾之氣及剋扣出轎班陣頭酬勞費用,因而心生脫離之意,惟張嫌知悉後,即教唆旗下小弟通知多名有意脫離少年到集團內,張嫌即持器械毆打逼迫少年不得脫離;此集團之無視公權力存在,已嚴重影響社會治安及校園安全。
案經雲林地檢署黃煥軒檢察官,指揮雲林縣警局刑警大隊與虎尾分局組成專案小組,歷經數月以來長期跟監、佈線蒐證,確實掌握該暴力集團相關不法事證後,於雲林縣執行第一次全縣大掃蕩期間發動搜索,持臺灣雲林地方法院及雲林地檢署核發搜索票、拘票,將該犯罪集團犯嫌查緝到案,並查扣相關犯罪證物。全案依組織犯罪、恐嚇取財、傷害、妨害自由等罪將犯嫌等15人移請臺灣雲林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至該犯罪集團是否另涉及其他刑案刻正擴大偵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