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澳公所啟動颱風災損「集中受理齊心復家園」機制 – 天天上新聞

蘇澳公所啟動颱風災損「集中受理齊心復家園」機制

(記者張金源/宜蘭報導)因蘇迪勒颱風來襲,造成蘇澳鎮部分地區受災,蘇澳鎮公所於風雨漸歇之際,即啟動集中受理機制,快速處理民眾災害救助申請。

蘇澳鎮公所表示,颱風過後,各里里幹事全體出動至各服務鄉里與里長會合查勘並現場受理房屋現金救助案件;農業課除出動人員查勘鎮內農林漁牧災損情形,並於8月13日深入東南澳地區現場查勘及派員至朝陽社區活動中心受理各項農業災損救助(當日受理約50餘件)。

並且為便利民眾申請農業災損救助,於8月15、16日假日加班在鎮公所災害救助綜合受理中心繼續受理農業災害現金救助案件。

為服務親自至公所申請房屋災害及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的鎮民,鎮公所特於便民中心增設災害救助綜合受理中心,該中心除受理災害救助外亦提供相關國稅及地方稅稅捐減免資訊。

鎮長陳金麟表示,因蘇迪勒颱風侵襲造成民眾財產受損,為簡化災害現金救助流程,特指示於鎮公所便民中心增設災害救助綜合受理中心,公所與鎮民攜手同心,共同恢復家園。

近日公所也已錄製宣傳錄音檔,請清潔隊於收運垃圾時播放轉知鎮民該項訊息,希望需要的民眾能夠知道公所這項服務。

蘇澳鎮公所再次提醒鄉親,各項災害現金救助應於災後10日內(104年8月21日止)至本中心申請。房屋災害現金救助需攜帶申請人最近三個月內之戶籍謄本、合法房屋證明文件、受災照片最少6張、因災致住屋財物損失之修繕估價單或收據(發票)、郵局(或其他金融機構)存摺封面影本;農作物現金救助需攜帶國民身分證、農漁會存摺及印章,申請人為土地所有權人者應附土地所有權狀或土地登記謄本或當期作農戶種稻及轉作、休耕申報書,申請人非土地所有權人者,應檢附委託經營契約書或租賃契約書或土地使用同意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