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退撫基金,我想說的是… – 天天上新聞

關於退撫基金,我想說的是…

每隔一段時間,就會有軍公教退撫基金即將破產的消息,並且引起正反兩極的意見交鋒。曾經,我並不在意,因為我相信政府施政的一貫性和誠信,也相信民眾的智慧與胸襟。

然則,破產的消息不斷,年金改革的呼聲頻仍,政府各方面透露的訊息與因應作為,似乎相對證實了這項指認。軍公教的退撫制度,恐怕已到了不得不改的地步?

以前從軍,從沒想過靠退休金養老,當時只是滿腔熱血投筆從戎,相信許多前輩和有志青年都有這種懷抱。

數十年軍旅,我算是比較幸運的人。太多職業軍人,他們即使在冷戰年代,沒有像革命先烈拋頭顱、灑熱血轟轟烈烈的英勇事蹟,但他們的確夙夜匪懈戰戰兢兢苦幹實幹,最不堪的是他們長年拋妻別子,經年駐防軍營,本島、外島交互蹲跳的調動。

幾十年滄桑歲月,終於解甲歸田,換得比較穩定正常的居家生活,但沒想到,隨身竟是羞辱與罵名,榮譽不再、尊嚴無存,半生青春奉獻換來如此薄倖,真是情何以堪。

老實講,我一直不認同軍人限階限齡屆退的死規定。只說校官吧,少校二十年,中校二十四年,上校二十八年,屆退之齡年輕者四十來歲,年長者約五十歲,此後餘生該如何安排?謀職,有人說是跟年輕人搶飯碗,搶得好的,則可能遭惹「小肥貓」的譏諷,真是進退難為。如果甚麼多不做,更慘,換來的可能是更不堪聞問的指控。

退伍了,年華老去,一切都走樣,最令人難以氣結的是尊嚴與榮耀變成了嘲諷與羞辱。所以,我一再建議,國防部應該留優汰劣延長職業軍人的服務年限。老師、公務員可以服務到六十五歲,軍人是武人,健康條件應該更好,為何反倒早早離退?即使因為工作屬性不同,三十年或五十五歲為門檻,應該可以吧?

榮譽與尊嚴掃地,前車之鑑,誰來當兵?難怪志願役士兵即使一再加碼福利待遇,招募成效依舊不彰。後事之師,當兵的人能豪氣干雲的自許以軍旅為志業嗎?恐怕過江之鯽多的是騎驢找馬的過客吧。

軍公教應該是國家社會安定的力量、支撐的棟樑,名譽如此折損,尊嚴如此難保,戚戚惶惶,國家社會豈能奢求長治久安?

關於軍公教退撫制度的變革,早有許多傳聞,不少人為了怕影響權益,到了可退的門檻就走人,更多的是未到屆齡提早退休了。大退潮,反倒增加了退撫基金的負擔,還好開了職缺倒創造了就業機會-這不是很譏諷嗎?

對我而言始終相信,不管制度怎麼變革,國家愈是困難,在職人員的權益,相對退職者,反而愈能受到保障,所以,在人們搶搭退休潮之際,我鼓勵內子繼續留在學校任教。其實,這不只是權益保障的考量而已,更是生活意義創造與生命價值增進的權衡。

至於我,正值精壯之齡屆最大年限退伍,民脂民膏養我育我,我不視其為應得的權益,而是福報,所以心存感恩,重回老單位做終生志工,用實際的行動回報。
我因此常想也做過建言,何不請退休的軍公教多回單位做志工呢?他們經驗豐富,舉重若輕,是幾經淬鍊難得的人力資源,適切轉用,既能分擔現職人力的缺口與負擔,更可以增進團隊工作效能。除此之外,資深者讓出職缺、不搶位子,又能回饋單位,更且促進聲譽與形象,不失為在制度大舉興革之前的配套。

國家經濟衰退,財政出現狀況,人心思變,溫良恭儉讓不再,仇富厭貧,不問他人耕耘只問自身收穫,今非昔比,誰聽軍公教的心聲?多言無益澄清是非,我只想努力做對一件事-用行動做志工回饋軍旅二十八年之後的福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