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響地主權益竹安濕地 縣府主動提出檢討 – 天天上新聞

影響地主權益竹安濕地 縣府主動提出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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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張金源/宜蘭報導)內政部於100年1月18日公告竹安濕地為地方級國家重要濕地,公告前未與地方溝通,影響地主權益,宜蘭縣政府今(29)日邀各相關單位進行檢討。

內政部於100年1月18日公告竹安濕地為地方級國家重要濕地,劃設範圍1,417公頃,範圍內多為私有土地,因公告前未與地方溝通說明,且地方民眾反映濕地範圍與實際狀況不符,影響地主權益。

為保有濕地功能及兼顧民眾權益,縣政府今天由秘書長陳鑫益主持,主動邀請地方公所、農漁會及養殖漁業生產區等機關團體召開會議,開始進行範圍檢討作業。

竹安濕地是內政部在100年1月18日公告為地方級國家重要濕地,公告前並未辦理說明會及公開展覽,於102年7月3日濕地保育法公布後,視同地方級暫定重要濕地,並予檢討,其再評定期限,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目前全國計有41處地方級暫定重要濕地,內政部原預計2年內優先完成20處地方級暫定重要濕地檢討作業,惟竹安濕地並未列入優先再檢討名單。

雖然目前濕地保育法對暫定重要濕地的管制,除大型開發案件恐對環境有重大影響之虞外,農漁業行為仍維持從來使用,回歸一般農地管理,並無特別限制。

但竹安濕地範圍內大部分土地為魚塭(私有地),經政府劃為養殖漁業生產區,並投入龐大資源興辦公共設施,濕地保育法與漁業法間之競合,有待釐清。

縣政府表示,因內政部未優先將竹安濕地納入檢討,縣府基於地方主管機關立場,主動邀請相關機關、團體及民眾,重新檢討範圍之合理性,並與地方達成共識後,將儘快檢討資料送內政部完成再評定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