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只是借來騎!」26歲男偷機車辯稱借用 前鎮警3小時逮人破荒唐竊案
【很角色時報記者胡斌/高雄報導】高雄市前鎮區10月17日發生一起機車竊盜案,一名26歲陳姓男子涉嫌趁林姓女子停放機車未拔鑰匙之際,擅自將車輛騎走。前鎮警分局復興路派出所接獲報案後,立即調閱監視器追查,短短約3小時便在轄內一間網咖查獲陳男,並順利尋回失竊機車,全案依《刑法》竊盜罪嫌移送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偵辦。
警方調查,林姓女子於17日下午5時許,發現停放在前鎮區三多三路的機車不翼而飛,由於停車時一時疏忽,忘記拔取車鑰匙,返回現場時已不見愛車蹤影,焦急之下立即向警方報案求助。
前鎮分局復興路派出所於當日下午5時40分許接獲報案,員警隨即展開調查,調閱案發地點及周邊路口監視器,逐一比對可疑人車動向,迅速鎖定26歲陳姓男子涉有重嫌,並於當晚9時許,在前鎮區一間網咖找到陳男。
令人傻眼的是,陳男面對警方詢問下午行蹤時,竟毫不避諱地回答:「我去騎車啊!我借用騎去買東西。」
員警進一步追問車主身分,陳男竟又表示:「我不知道,他鑰匙沒拔,我借用。」
明明不認識車主,也未經車主同意,卻擅自將他人機車騎走,還理直氣壯地以「借用」解釋自己的行為,讓這起機車竊盜案出現令人啼笑皆非的情節。
警方指出,機車鑰匙未拔,並不代表任何人都可以任意騎走。陳男雖辯稱只是借車購物,但是否涉及竊盜,仍須依相關事證及法律規定認定,並非一句「借用」就能免除刑事責任。
員警隨後帶同陳男尋回失竊機車,依規定辦理撤尋並發還車主,讓林姓女子順利取回愛車。全案經警方調查後,依涉嫌竊盜罪移送高雄地檢署偵辦。
前鎮分局分局長黃元民表示,失竊機車若遭不法人士利用,可能成為其他犯罪或逃逸的交通工具,對社會治安造成潛在威脅。此次員警接獲報案後立即掌握關鍵線索,在短時間內查獲涉案男子並尋回失車,不僅保障民眾財產,也降低失竊車輛遭不法利用的風險。
前鎮分局呼籲,民眾停放機車時,務必養成熄火、拔鑰匙及確實上鎖的習慣,切勿因短暫離車而疏忽防竊。警方也強調,未經車主同意擅自騎走他人機車,不能單憑「借用」說詞規避法律責任,民眾切勿以身試法。

前鎮分局員警帶同26歲陳姓男子指認涉嫌竊取的機車。(圖/前鎮分局提供)

陳姓男子涉嫌騎走他人未拔鑰匙的機車,警方循線在前鎮區一間網咖查獲。(圖/前鎮分局提供)


前鎮警分局員警將涉嫌竊盜的陳姓男子帶返調查,全案依法移送高雄地檢署偵辦。(圖/前鎮分局提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