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人平均壽命81.27歲 排除癌症可增壽3.7年
墨新聞|記者廖濬弘/台北報導
內政部今(24)日公布「114年特定死因除外之簡易生命表」,114年國人一般平均壽命為81.27歲,若排除惡性腫瘤因素,可增加3.70歲,提升至84.97歲,為十大死因中影響最大者。若排除心臟疾病及肺炎則可分別提升1.54歲及1.13歲,其餘死因對平均壽命的影響均在1歲以內。
內政部表示,為了解各類死因對國人平均壽命的影響,運用衛生福利部114年國人前十大死因死亡人數,編算排除特定死因後的平均壽命,並與一般平均壽命進行比較。兩者壽命差距愈大,代表該死因對國人平均壽命的影響愈大。
內政部說明,惡性腫瘤已連續44年居國人十大死因之首,114年死亡人數為5萬4,838人,占所有死因死亡人數比率27.48%。值得注意的是,排除死因為惡性腫瘤的平均壽命與一般平均壽命差距,已由104年4.10歲縮小至114年3.70歲,顯示惡性腫瘤對國人壽命的影響程度略有減緩。
另肺炎已連續10年位居國人十大死因第3位,114年死亡人數較113年增加209人(+1.21%)。若排除肺炎死因,國人平均壽命可增加1.13歲,與108年並列歷年最高紀錄。
從性別觀察,十大死因中,除糖尿病、高血壓性疾病,與腎炎、腎病症候群及腎病變3類死因外,男性減損的平均壽命皆高於女性,其中,男性因事故傷害減損壽命0.75歲,明顯高於女性之0.36歲,顯示男、女性主要死因對平均壽命之影響呈現差異,可能與從事職業、生理條件、飲食保健或生活習慣等因素有關。
內政部最後指出,「特定死因除外之簡易生命表」有助於了解各類死因對國人平均壽命的影響,民眾若想進一步了解相關統計資料,可至內政部統計處網站(https://www.moi.gov.tw/cl.aspx?n=646),點選「我國生命表」瀏覽查詢。
根據衛生福利部統計,114年國人前十大死因依序為:(1)惡性腫瘤、(2)心臟疾病、(3)肺炎、(4)腦血管疾病、(5)糖尿病、(6)高血壓性疾病、(7)事故傷害、(8)腎炎、腎病症候群及腎病變、(9)慢性下呼吸道疾病、(10)蓄意自我傷害(自殺)。(圖/內政部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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