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警察當空氣!騎士搖晃直逼員警 手指夾電子菸露餡揪毒駕
【很角色時報記者胡斌/高雄報導】高雄市前鎮區驚見疑似毒駕騎士!前鎮分局草衙派出所兩名員警18日上午在鎮中路與樹人路口處理交通事故,未料一名40歲姚姓男子騎乘機車搖搖晃晃而來,不僅無視員警交通指揮,甚至持續朝員警所在方向靠近。警方機警攔查,發現男子手指竟夾著電子菸,進一步查出無照駕駛,唾液毒品快篩及菸彈檢驗均呈陽性反應。全案依涉嫌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及《刑法》公共危險罪等規定,移送高雄地方檢察署偵辦,交通違規最高恐面臨12萬6千元罰鍰。
這起案件發生於10月18日上午10時許,當時草衙派出所員警正在前鎮區鎮中路與樹人路口處理交通事故。由於事故現場路面殘留油污,為防止其他車輛打滑發生二次事故,兩名員警立即進行交通疏導及現場管制。
就在警方忙於維護現場安全時,一名機車騎士沿樹人路往鎮中路方向行駛,車身卻不斷左右搖晃。面對員警的交通指揮,騎士彷彿視若無睹,沒有明顯反應,反而繼續朝員警方向靠近,異常舉動立即引起警方注意。
員警見狀迅速上前攔查,眼尖發現姚男左手手指夾著電子菸及菸彈。男子騎車已經搖搖晃晃,手中竟還拿著電子菸,讓警方懷疑其精神狀態可能受到藥物影響,當場要求熄火接受檢查。
面對員警詢問,姚男神情恍惚、反應遲緩,辯稱自己只是服用了安眠藥,並表示身上沒有其他違禁物品。不過,他隨後又從外套口袋取出兩支電子菸機體及兩顆已使用完畢的菸彈,讓警方更加警覺。
警方進一步查證,發現姚男竟從未考領駕駛執照,卻仍騎乘普通重型機車上路。經依法實施唾液毒品快篩,結果呈陽性反應,警方並依規定進行施用毒品後駕車觀測;查扣菸彈經檢驗也呈毒品陽性反應。
警方將姚男依涉嫌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及《刑法》公共危險罪等規定,移送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偵辦,並針對無照駕駛及涉嫌毒駕等交通違規依法舉發。
依警方說明,姚男無照駕駛最高可處新臺幣3萬6千元罰鍰,施用毒品後駕車最高可處9萬元罰鍰,兩項合計最高達12萬6千元,警方並依法移置保管車輛、查扣車牌一面。
前鎮分局分局長黃元民表示,兩名員警在處理交通事故、維護現場秩序的同時,仍能從騎士行車搖晃、無視交通指揮及手指夾持電子菸等細節察覺異常,主動攔查並查獲涉嫌毒駕案件,展現員警敏銳觀察及果斷應處的專業能力。
警方強調,毒駕猶如道路上的不定時炸彈,不僅危害駕駛人自身安全,更可能讓無辜用路人陷入危險。民眾切勿施用毒品後駕駛車輛,警方將持續強化查緝,防止毒駕危害道路安全。

前鎮分局員警處理交通事故期間,發現一名機車騎士行車搖晃、無視交通指揮,立即上前攔查。(圖/前鎮分局提供)

姚姓男子接受警方攔查,員警發現其精神狀態異常,進一步查證是否涉及施用毒品後駕車。(圖/前鎮分局提供)

警方查扣電子菸機體及相關菸彈,菸彈經檢驗呈毒品陽性反應。(圖/前鎮分局提供)

警方對姚男實施唾液毒品快篩,檢測結果呈陽性反應。(圖/前鎮分局提供)

方對相關菸彈實施毒品初步檢驗,結果呈陽性反應,全案依法移送偵辦。(圖/前鎮分局提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