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規安全帽竟查出「雙毒」!高雄男見警猛遮包還丟毒 海洛因、安非他命全被搜出
【很角色時報記者胡斌/高雄報導】高雄一名48歲陳姓男子,8月30日晚間22時45分許騎乘微型電動二輪車行經前鎮區康定路、鎮興路口,因安全帽未依規定扣妥遭警方攔查,沒想到一個交通違規竟意外牽出毒品案件。員警發現陳男盤查時神情緊張,不斷遮掩隨身黑色包包,甚至疑似趁機將物品丟在地上,經進一步查處,當場起獲安非他命5包、海洛因2包,唾液毒品檢驗亦呈陽性反應。全案訊後依涉嫌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及《刑法》公共危險罪,移送高雄地檢署偵辦。
前鎮分局復興路派出所員警當晚執行巡邏勤務時,發現陳男騎乘微型電動二輪車,安全帽並未依規定扣妥,因此上前攔查。原本只是一般交通違規,員警卻很快察覺陳男反應異常。
警方指出,陳男接受盤查時不僅神色慌張,雙手還頻頻遮住隨身攜帶的黑色包包,過程中又疑似趁員警不注意將部分物品丟往地面。員警察覺有異,立即查看其隨身物品及周邊地面,果然發現疑似毒品。
眼看一連串小動作全被警方掌握,陳男才坦承當天下午曾施用毒品。警方隨後共查扣5包安非他命及2包海洛因,經毒品試劑初步檢驗,分別呈甲基安非他命及海洛因陽性反應。
更尷尬的是,陳男被查獲後一度向警方求情,脫口喊出「麥擱按呢啦」,但毒品都已經從包包和地上接連現形,這句話顯然救不了場。員警另對陳男實施唾液毒品檢驗,結果同樣呈陽性反應,因涉嫌施用毒品後駕車,警方一併依公共危險罪方向偵辦。
交通違規部分,警方表示,陳男施用毒品後騎乘微型電動二輪車,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3條第2項規定,最高可處2400元罰鍰,並禁止其繼續駕駛及將車輛移置保管;安全帽未依規定配戴部分,另最高可處300元罰鍰,兩項違規合計最高2700元。
前鎮分局長黃元民表示,施用毒品後上路,可能造成反應力、判斷力下降,對自身及其他用路人均構成高度風險。警方將持續針對毒駕及毒品犯罪加強查緝,也提醒民眾切勿抱持僥倖心態。

48歲陳姓男子遭警方攔查後,現場查獲多包疑似毒品,陳男並指認相關物品。(警方提供)

警方在現場查獲多包疑似海洛因、安非他命等毒品及相關物品,經初步檢驗呈毒品陽性反應。(警方提供)

陳男原以隨身黑色包包遮掩毒品,遭員警識破後配合取出查扣物品。(警方提供)

陳男因涉嫌持有毒品及毒駕遭警方逮捕,警詢後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及公共危險罪嫌移送高雄地檢署偵辦。(警方提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