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市勞動局推動友善職場措施 宣導會、法律扶助及補助同步啟動

【今傳媒/記者簡勻青報導】桃園市政府勞動局115年度持續推動友善職場相關措施,除辦理「友善職場法令宣導會」外,亦提供「性別平等工作法律扶助」、「工作場所性騷擾心理諮商費用補助」,以及「僱用受僱者未達100人雇主調查工作場所性騷擾案件補助」等多項資源,協助事業單位建立完善防治機制,保障勞工權益,共同營造安全、尊重及平等的工作環境。

勞動局表示,為加強宣導「職場性騷擾防治」、「禁止就業歧視」及「勞動基準法」等相關法令,115年下半年度將辦理2場次「友善職場法令宣導會」,分別訂於8月31日及10月29日舉辦,邀請律師透過實務案例解析,協助事業單位瞭解法令規範及建立工作場所性騷擾防治機制,促進勞雇關係和諧。每場次預計招收150人,依報名先後順序錄取,歡迎事業單位踴躍報名參加。

為協助勞工透過司法程序維護自身權益,勞動局亦設有性別平等工作法律扶助措施。凡桃市轄內勞工因雇主違反《性別平等工作法》規定,或遭受工作場所性騷擾,經事業單位或地方主管機關認定為性騷擾行為成立後,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者,均可檢附相關文件向勞動局申請補助,包括律師代撰書狀費用、律師費及期間必要生活費,以減輕勞工維護權益之負擔。

依《性別平等工作法》規定,雇主於知悉職場性騷擾之情形時,除應依法採取立即有效之糾正及補救措施外,亦應主動提供或轉介諮詢、醫療、心理諮商及其他必要之服務。為協助職場性騷擾被害人獲得心理支持,如被害人自行接受心理諮商服務,115年起每次補助上限新臺幣2,500元,每案最高補助6次,協助有需求者及早獲得專業諮商服務,促進心理復原。

另為協助中小型事業單位妥善處理工作場所性騷擾案件,勞動局亦提供僱用受僱者未達100人之雇主調查案件補助。凡桃市轄內領有執業證照、依法已辦理登記或設有稅籍,且僱用受僱者未達100人之雇主〔不包括公立機關(構)、公立學校、各級軍事機關(構)、部隊、行政法人及公營事業機構〕,因接獲被害人申訴而知悉性騷擾事件,並洽請勞動部工作場所性騷擾調查專業人才資料庫之調查專業人士協助調查案件,得向勞動局申請補助,以提升案件調查之專業性與公正性。

未來桃園市政府勞動局將持續透過法令宣導、專業協助及各項補助措施,協助事業單位落實法令規範,並提供勞工完整支持資源,共同建構尊重、多元、友善的工作環境。相關課程報名及各項補助資訊,可至勞動局網站查詢。(圖:勞動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