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車看一眼就走!高雄男半路拋錨「自己露餡」 警攔查驚見無牌、無照又藥駕
【很角色時報記者胡斌/高雄報導】高雄前鎮今(11)日清晨發生一起離奇交通事故,一名47歲蕭姓男子駕車擦撞路旁停放車輛後,雖一度下車查看,卻自認「沒什麼問題」便直接駛離,未料車輛途中突然故障,還被警方發現車身帶有撞擊痕跡、未懸掛號牌。員警準備上前盤查時,蕭男竟又駕車離去,最終遭警網攔下,進一步檢測後更發現疑有藥物影響駕駛情形。
前鎮分局草衙派出所上午6時許接獲110報案,指捷運草衙站1號出口附近疑有車輛遭撞。員警抵達後未立即發現明顯事故現場,隨即擴大搜尋。
不久後,警方在翠亨南路發現一輛白色轎車停靠路旁,車輛不僅沒有懸掛號牌,車身還留有明顯擦撞痕跡,疑似因故障停駛,引起員警注意。
就在警方準備上前盤查時,該車突然駛離,員警立即尾隨,最後在南衙路、明祥街口將車攔下。
警方表示,駕駛蕭男當時神情恍惚,自稱清晨曾服用安眠藥,也坦承稍早確實發生擦撞,但他表示,當時下車查看後認為「沒事」,因此便自行離開現場。
員警將蕭男帶回派出所進一步檢測,唾液初篩呈現苯二氮平類藥物陽性反應,且生理平衡觀測未達標準。警方綜合現場狀況及檢測結果,認定涉嫌不能安全駕駛,當場依《刑法》公共危險罪逮捕送辦。
警方之後再返回原事故地點搜尋,果然在路旁停車格內發現遭撞車輛,位置也與蕭男供述相符,進一步確認稍早交通事故情形。
警方清查後發現,蕭男此次不只涉及不能安全駕駛,還涉及無照駕駛、未懸掛號牌行駛及肇事後離開現場等多項交通違規。
依警方說明,無照駕駛最高可處6萬元罰鍰;未懸掛號牌行駛最高可處3萬6000元;肇事逃逸部分最高可處3000元並吊扣駕照;不能安全駕駛交通違規部分最高可處12萬元罰鍰,多項違規若均按最高額計算,罰鍰合計最高可達21萬9000元,另涉嫌公共危險部分則依法移送偵辦。
前鎮分局提醒,服用安眠藥、鎮靜類或其他可能影響中樞神經的藥物後,如出現嗜睡、頭暈、反應遲緩等情形,應避免駕車上路;一旦發生交通事故,也應留在現場依規定處理,切勿因自認「沒事」便逕自離去,以免原本單純的交通事故,最後演變成刑事責任與多項交通違規同時上身。

蕭姓男子駕駛的白色轎車未懸掛號牌,車頭及左前側可見明顯碰撞痕跡,警方循線找到車輛後進一步攔查。(記者胡斌翻攝)

肇事白色轎車左前葉子板、保險桿及車輪受損明顯,警方調查後發現駕駛另涉及無照、未懸掛號牌及藥物陽性等多項違規。(記者胡斌翻攝)

47歲蕭姓男子遭警方攔查後神情恍惚,經帶返派出所實施唾液檢測,呈苯二氮平類陽性反應,後續依公共危險罪嫌送辦。(記者胡斌翻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