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也敢闖!男子翻牆偷走警方扣押車 接應友喊不知情仍遭判刑
【很角色時報記者胡斌/高雄報導】高雄一名余姓男子因涉嫌竊取車輛零件失風,作案使用的藍色自小客車遭警方依法查扣,未料隔天清晨竟找來李姓友人接應,翻越林園分局中庄派出所圍牆潛入停車場,將扣押車輛直接開走,再藏匿於仁武區獅林山墓園。警方循線迅速尋回車輛並逮捕余男,余男遭判有期徒刑9月;負責接應的李男雖辯稱毫不知情,但高雄高分院審理後認定說詞不足採信,駁回上訴。
判決指出,余男於民國114年3月間涉嫌駕駛懸掛他車車牌的小客車,前往大寮區拆卸報廢車輛零件,因作案時發出金屬撞擊聲驚動屋主,倉皇棄車逃逸。警方獲報後依法查扣該車,並移置林園分局中庄派出所停車場保管。
未料翌日清晨5時許,余男竟搭乘李男駕駛的車輛前往派出所,利用圍牆翻入停車場,將遭扣押的自小客車開離現場,再一路駛往仁武區獅林山墓園藏匿,李男隨後再前往墓園將余男載離。
警方發現扣押車輛失竊後立即展開追查,循線於墓園尋獲車輛,並將余男查緝到案。檢方原依竊盜罪起訴余男,但法院認為該車原本由余男合法借用,其主觀目的並非據為己有,而是取回使用,因此改依《隱匿公務員職務上掌管物品罪》論處。
法院審酌余男曾有竊盜前科,且屬累犯,依法加重其刑,最終合併執行有期徒刑9月;李男則因協助載送、接應,依幫助犯判處有期徒刑4月,得易科罰金。
李男不服提起上訴,辯稱只是載朋友到派出所,不知道余男要做什麼。不過,高雄高分院認為,李男將余男載往死巷下車,並於案發後前往墓園接應,其行為與一般載送情形明顯不同,足認對犯行知情,遂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林園警分局中庄派出所停車場曾發生扣押車輛遭翻牆闖入開走事件,高雄高分院近日駁回接應共犯上訴。(網路資料照)

余姓男子涉嫌翻越派出所圍牆,將警方依法扣押的車輛開離停車場,警方循線查獲,全案經法院審理判刑。(示意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