擴大碳盤查 高雄市列管年碳排1萬噸海空雙港事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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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角色時報徐塏尚/高雄報導】擴大碳盤查!為確實掌握高雄港碼頭、機場等重要倉儲、運輸場站排放量,高雄市政府公告擴大碳盤查列管對象,自116年起,高雄港港區事業及高雄國際航空站,如溫室氣體年排放量超過1萬公噸CO₂e,應於4月30日前完成前一年度盤查申報,並配合揭露數據,初估列管業者共9家次。

碳盤查是所有減碳工作的第一步,環境部列管對象過往以高碳排的製造業為主,今年則擴大至百貨公司、旅館、醫院等高用電場所。而高雄具有海、空雙港特色,市政府依據《淨零城市發展自治條例》,訂定「高雄市指定事業及一定規模以上公私場所溫室氣體排放量盤查申報及揭露辦法」及列管對象。

環保局提醒,為了減輕業者負擔,此次列管事業僅需要進行盤查,無須查驗,未來若達中央盤查管制條件,則改依中央規定辦理,避免重複管制。

環保局張瑞琿局長表示,此次擴大碳盤查法規與對象,已經與潛在事業進行充分溝通,環保局今年也將由「盤查輔導團」1對1協助列管業者建立排放清冊。期望透過此政策,建立住商、運輸部門更完整的排放數據,進而推動科學基礎的減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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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一、高市公布「高雄市指定事業及一定規模以上公私場所溫室氣體排放量盤查申報及揭露辦法」。(記者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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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市進廠協助廠區業者盤查,建立排放清冊。(記者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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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市進廠協助廠區業者盤查,建立排放清冊。(記者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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