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酒駕男肇禍 不滿記者拍攝出手打人 警方依法送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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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角色時報記者胡斌高雄報導

高雄左營區今(4)日發生一起酒後開車肇事並毆打媒體事件!劉男駕駛自小客車行經新莊一路口時,不慎撞擊因道路施工臨停於施工路段之工程車(自大貨車),警方到場後,劉嫌竟還出手毆打正在拍攝的記者,全案警方將劉男依公共危險罪嫌移送橋頭地方檢察署偵辦,受傷宋姓記者保留法律追訴權。

左營分局舊城派出所於今(4)日3時許接獲報案,指左營區翠華路與新莊一路口發生交通事故,警方立即趕赴現場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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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男駕駛自小客車行經新莊一路口時,不慎撞擊因道路施工臨停於施工路段之工程車(自大貨車)。(記者胡斌翻攝)

警方指出,30歲劉男駕駛自小客車沿翠華路南往北行駛,行經新莊一路口時,不慎撞擊因道路施工臨停於施工路段之工程車(自大貨車),車輛碰撞後失控滑行約70公尺始停下,事故造成小客車右側受損、受損,已依規定完成測繪、蒐證,詳細肇因送交通警察大隊分析研判。

警方到場後,經實施酒測,劉男呼氣酒精濃度達1mg/l,已超過法定標準,警方當場依刑法公共危險罪現行犯逮捕,並依法製單舉發,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1項1款開單告發,汽車駕駛人可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12萬元以下罰鍰,移置保管車輛及扣繳牌照併吊扣駕照1至2年,另同車乘客林男(23歲)則依同條例第35條第8項規定處新臺幣6千元以上1萬5千元以下罰鍰,全案警方將劉男依公共危險罪嫌移送橋頭地方檢察署偵辦。

另外,針對劉嫌毆打正在拍攝中的媒體人,受害的宋姓記者已到醫院驗傷,俟身體狀況情形保留法律追訴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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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害的宋姓記者已到醫院驗傷,俟身體狀況情形保留法律追訴權。(記者胡斌翻攝)

警方呼籲,酒後切勿駕車,應利用代駕、計程車或指定駕駛等方式返家,切勿心存僥倖,以維護自身及其他用路人生命、財產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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