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夜載女友海釣遇警攔查 旗津男竟是毒駕通緝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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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角色時報記者胡斌/高雄報導】高雄市鼓山分局旗津分駐所員警於28日凌晨執行巡邏勤務時,在旗津區中洲三路發現一輛微型電動二輪車行駛時左右搖晃,疑似影響交通安全,立即上前攔查。警方查證身分時,赫然發現54歲黃姓男子竟是司法機關發布的通緝犯,當場依法逮捕,進一步檢測更查出疑似施用毒品後駕車,全案依法送辦。
警方表示,副所長陳昆章及警員伍曉卉巡邏行經現場時,發現黃男騎乘微型電動二輪車載著女性友人,車上還放有多件海釣裝備,疑似準備前往海邊釣魚。不過因車輛行駛狀況異常,警方依法攔停盤查。
經查,黃男為通緝犯,員警立即依法逮捕。由於黃男神情恍惚、言行異常,員警憑藉多年執勤經驗,懷疑其有施用毒品情形,依法實施唾液毒品初步篩檢,結果呈陽性反應,後續並依規定採集檢體送驗,以釐清毒品種類及相關責任。
警方指出,黃男涉嫌施用毒品後駕駛微型電動二輪車,除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3條第2項舉發,可處新臺幣1,200元以上、2,400元以下罰鍰外,並當場禁止其繼續駕駛。全案警詢後,依涉嫌違反《刑法》公共危險罪、《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移送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偵辦,另依通緝案件依法解送歸案。
鼓山分局呼籲,毒品會嚴重影響駕駛人的判斷能力、專注力及反應速度,不論駕駛汽車、機車或微型電動二輪車,都可能危及自己及其他用路人安全。警方將持續強化交通稽查與毒品查緝工作,嚴查毒駕及各類危害公共安全行為,全力維護市民安全的交通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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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姓男子深夜騎乘微型電動二輪車載著女性友人,車上攜帶海釣網具準備前往海邊釣魚,因行車搖晃遭巡邏員警攔查,經查竟是通緝犯,並涉嫌毒駕。(警方提供)

1232089鼓山分局旗津分駐所員警依法將黃姓通緝犯逮捕,後續依涉嫌公共危險罪及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移送偵辦。(警方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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