鳳山肉攤驚見鼠跡 食安亮紅燈 衛生局限期改善違者重罰
【很角色時報蘇志明/高雄報導】高雄市政府衛生局昨(23)日接獲鳳山區某肉攤肉品有老鼠叼食一案,即會同經發局前往現場查察,惟該市場下午未營業,即依「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進行查察,當場發現鼠跡,已令市場管理者限期改善24小時改善,屆期未改善,將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8條及第44條規定,裁罰6萬元以上2億以下罰鍰。
衛生局今日再度前往該攤商查察,現場未發現鼠跡,惟業者坦承陳情所示照片確為該攤,針對營業前肉品未落實驗收覆蓋及製備環境設備不潔、清潔用品未專區放置、從業人員未佩戴口罩等缺失,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8條規定責令業者限期改善;屆期複查未改善,將依同法44條規定處新臺幣6萬元以上罰鍰。
衛生局責令市場肉品攤商應設置有效防止病媒侵入之設施,加強肉品驗收及覆蓋,落實「不讓鼠來丶不讓鼠吃丶不要鼠住」的防鼠3不措施。此外,食材及廚餘應妥善覆蓋,落實環境整頓,避免孳生鼠媒。

鳳山區某肉攤肉品有老鼠叼食。(記者翻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