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國昌遭控攜出國防機密資料 民進黨團正式告發涉洩密
民眾黨立委黃國昌遭控攜出立法院外交國防委員會秘密會議的國防機密資料,今日民進黨立法院黨團書記長陳培瑜偕同律師黃帝穎至台北地檢署告發黃國昌涉嫌違反國家機密保護法及刑法洩漏國防機密罪。北檢已分案併辦,指派主任檢察官張靜薰偵辦。
陳培瑜在告發狀中指出,黃國昌於今年1月19日立院外交國防委員會機密會議後,上午10時40分5秒許攜帶軍購機密會議資料離開會議現場,10時41分20秒許才返回交還資料。陳培瑜強調,監視器發現「新事證」顯示黃國昌攜離軍購國防機密資料長達「1分15秒」,其中「42秒」處於樓梯間監視器死角範圍。
陳培瑜質疑,黃國昌隨行助理手持具備拍照、錄影功能的電子設備,涉有翻拍、刺探或收集機密資料的可能性。她呼籲立法院秘書長周萬來保存相關監視器畫面,保全證據,並要求檢調介入偵辦,釐清監視器拍不到的「42秒」是否有翻拍事實。若罪名成立,黃國昌恐將面臨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針對關鍵42秒死角時間,高雄市基進黨議員張博洋實測發現,42秒內可快速連拍37張照片,且能從容走出。民進黨立委沈伯洋也重回現場模擬當時情境,立委吳思瑤質疑黃國昌在樓梯間死角逗留的目的。
面對指控,黃國昌回應表示,等檢察官做出不起訴處分後,對方將被「狠狠打臉」,並奉勸民進黨立委「在立法院裡面好好該做一個立委該做的事情」。此案為民進黨台北市議員擬參選人張銘祐於1月20日率先告發後的第二起告發案,北檢將併案偵辦。自黃國昌攜出機密報告以來,藍綠雙方連日隔空交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