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句「買黃金」露餡 豐原警銀聯手攔阻 518 萬假檢警詐騙
【警政時報 江雁武/臺中報導】臺中市豐原區一名 81 歲林姓老婦,日前誤信詐騙集團假冒檢警人員來電,謊稱其帳戶涉及洗錢案件,要求配合「監管資金」程序,指示她提領存款並購買黃金交付。所幸銀行行員察覺異狀,立即通報警方到場協助,警銀與親友合力勸說下,成功攔阻新臺幣 518 萬餘元,保住老婦多年積蓄。
豐原警分局表示,114 年 12 月 30 日上午 10 時許,豐原派出所警員洪祥傑、劉昱成執行巡邏勤務時,接獲轄內銀行通報,一名高齡婦人欲臨櫃提領高額現金,對於提領用途交代不清,神情緊張,疑似遭遇詐騙,請求警方到場協助。
警方到場了解後得知,林婦在友人陪同下前往銀行,表示欲提領 340 萬元購買黃金作為投資。然而行員關懷詢問細節時,林婦說詞反覆,情緒明顯不安,行員與友人隨即提高警覺,並以作業流程為由暫緩辦理,成功爭取時間通報警方。
起初林婦對警方戒心甚重,堅稱只是正常投資。經員警耐心說明與友人溫言勸導後,她才坦承先前接獲自稱「臺北地檢署檢察官」的來電,對方以偵辦洗錢案件為由,要求其資金接受監管,並指示提領存款購買黃金,作為所謂的「法院公證」程序。
警方進一步查證發現,林婦先前已依詐騙指示,購買兩條各 5 兩重黃金,價值約 173 萬 5 千元,尚存放家中,當天則打算提領帳戶內剩餘 345 萬元,全數再購買黃金交付詐團。員警立即指出此為典型「假檢警詐騙」手法,成功攔阻現金提領,並保住已購買但尚未交付的黃金,合計攔阻金額達 518 萬 5 千元。
林婦事後驚覺差點將畢生積蓄拱手讓人,頻頻向警方、行員及友人致謝。豐原警分局豐原派出所所長黃登貴呼籲,檢警機關絕不會以電話要求民眾監管帳戶、提領現金或購買黃金、虛擬貨幣等資產交付,民眾若接獲類似電話,務必保持冷靜,立即撥打 110 或 165 反詐騙專線查證,以免受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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