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查獲崁頂鄉豬場餵飼廚餘 縣府重罰60萬

【今傳媒/記者李祖東報導】屏東縣府聯合稽查小組2日接獲通報,崁頂鄉陳姓養豬場場內有餵食廚餘,並於豬場棟舍外放置廚餘桶供民眾丟置家庭廚餘,稽查人員當天到場稽查,發現該場飼養58頭豬隻,飼料槽有餵飼後明顯殘渣,且棟舍外廚餘桶內仍有殘存廚餘,餵飼事實明確,縣府今(31)日公布裁處結果,依違反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及違反飼料管理法,合計裁罰60萬元。
屏東縣動物防疫所表示,本次查獲陳姓養豬場,飼養頭數為58頭,依現行法規不得使用廚餘餵養,且被列為追蹤稽查對象,農業處曾多次前往現場查訪,陳姓養豬戶無視法規,被查獲現場以廚餘混合飼料餵食,躲避稽查,其違法行為對屏東縣縣非洲豬瘟防疫造成危害甚鉅,形成無形隱憂與漏洞,故依違反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重罰40萬元罰鍰及違反飼料管理法裁處20萬元罰鍰。
屏東縣動物防疫所表示,稽查人員當日即刻開立移動管制書15天並啟動畜牧場與周邊道路清消,以全面提升生物安全措施,降低任何傳播可能風險。
屏東縣非洲豬瘟災害應變中心強調,為了防堵非洲豬瘟疫情,中央自2021年10月起早己實施199頭以下的小型養豬場被全面禁止使用廚餘、動物性廢渣與屠宰下腳料餵豬,相關法令已明確規定且行之多年,呼籲小型養豬場切勿心存僥倖,違規收集廚餘餵飼豬隻,本府將持續辦理稽查,絕對嚴辦到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