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旗山分局傳疑似職場霸凌事件 警局督察室已介入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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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角色時報林問天/高雄報導】高雄市警察局旗山分局近日傳出疑似職場霸凌事件。據本報掌握,旗山分局防治組一名具兩線三星階級的警官,疑因勤務查勤(代號91)借車事宜,與警備隊一名一線三星員警發生言語衝突,該名員警不滿遭辱罵,已循管道向上反映,全案目前已啟動調查程序。

據了解,涉案警官為防治組陳姓組長,日前因執行查勤勤務,向警備隊借用巡邏車。當時一名綽號「一郎」即將退休的員警交付巡邏車鑰匙予陳姓組長,惟陳姓組長隨後於停車場未能找到對應車輛,遂返回警備隊詢問,過程中疑情緒失控,對該名員警出現不當言語,引發對方強烈不滿。

該名員警事後向上級提出申訴,經分局督察組彙整後,已呈報督察室介入調查。據悉,相關情形已向警察局長林炎田報告,局長獲悉後聞之震怒,並指示督察室務必詳查釐清,依法嚴辦。

另據了解,陳姓組長於事後坦承曾有言語失當情形,相關責任歸屬及後續處置,仍待分局督察組及警局督察室完成調查後,統一對外說明。

旗山分局表示,有關旗山分局某主管遭同仁投訴,指稱其於勤務及工作互動過程中,涉有不當言語,致同仁身心不適一事,分局督察組已於第一時間依規定啟動調查程序,全面釐清事實經過,並秉持公正、客觀原則依法查處,絕不護短。

旗山分局表示,該名主管已向同仁表達歉意,雙方亦已達成和解;惟經分局調查,確認其行為確有違失。分局強調,幹部人員應本於職責,時時自我要求,注意自身言行與職場互動分際,為避免不良風氣滋長,仍依相關規定核予記過處分,並調整其職務,以維護職場紀律與同仁權益,營造良好工作環境。

旗山分局強調,分局恪遵《公務人員執行職務安全及衛生防護辦法》相關規定,重視同仁職場尊嚴與身心健康,對於任何形式之職場不當對待,一向採取零容忍態度,警方處理相關案件,均依法行政、決不護短。

此外,分局已主動介入本案,並啟動員工協助方案及相關關懷機制,持續營造尊重、友善且健康之職場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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旗山分局。(記者林問天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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