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終掃蕩酒駕 內埔分局:乘客未制止最高罰1萬5千元


【焦點時報/記者張淑慧 報導】隨著年底尾牙聚會旺季到來,內埔警分局提醒民眾切勿酒後駕車。根據統計,今(114)年1月1日至12月15日止,內埔鄉、萬巒鄉、泰武鄉及瑪家鄉轄區內發生酒駕交通事故共69件,其中54件造成人員受傷、15件為車損案件。同期間內埔警方查獲酒駕違規達282件,顯示「酒駕零容忍」觀念仍需持續宣導。

內埔警分局長江世宏強調,酒後駕車不僅包括汽車、機車,連騎腳踏車也屬違法行為。依據現行法規,同車乘客若未制止酒駕行為,最高可處新臺幣1萬5千元罰鍰。他呼籲民眾飲酒後應選擇親友接送、代駕服務或搭乘計程車,切勿心存僥倖。

歲末年終餐敘頻繁,內埔警分局將加強取締酒駕,以保障所有用路人生命財產安全,共同維護交通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