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電灌水案震撼南台灣!三地集團鍾嘉村涉侵占3.5億遭求刑18年
【很角色記者李佳龍/高雄報導】高雄知名開發企業「三地集團」創辦人鍾嘉村,原本計畫推動屏東獅子、車城地區的太陽能光電場開發,卻遭檢調查出在工程招標中動手腳。檢方指控,鍾利用旗下三地能源與開陽能源成立的合豐能源公司,透過不實合約、灌水工程金額等方式,侵占超過3億5千萬元。案件於10月曝光後,鍾被法院裁定羈押禁見;近日移審後仍未獲准交保,目前仍在看守所等待後續審理。
檢調指出,鍾嘉村掌握的三地集團橫跨通路、房地產與客運事業,包括北基國際、南仁湖、三地開發、三地能源等多家上市櫃及興櫃企業。為推動光電場計畫,三地能源與開陽能源依51%、49%比例合資成立合豐能源。然而,2019年間開陽需支付的光電開發費,卻被鍾與開陽董事長蔡宗融以「假合約」方式轉入鍾實際掌控的尚發營造,使合豐能源遭受近2億元損失。
後續施工預算爆增後,鍾嘉村與蔡宗融再共同策畫,將原本約1億7200萬元的工程,灌水至3億5700萬元發包給尚發公司。尚發再以較低金額分別轉包給毅城營造與世英營造。檢方追查,最終形成超過1億5千萬元的巨大價差,並以回扣名義回流給鍾嘉村。為使財報看起來正常,開陽能源更將這些不法金流列入公司帳上的「在建工程款」,造成資產與淨利被虛增,進一步誤導投資人。
案件曝光後,檢調於10月發動搜索並約談相關人員,鍾嘉村最初以2000萬元交保,但檢方抗告成功後被改裁羈押。鍾在羈押期間一度因身體不適送醫,後續恢復狀況良好。歷經兩個月偵查,高雄地檢署依特別背信與證券交易法等罪名將他起訴,儘管鍾已在12月4日繳回部分犯罪所得1億2439萬元,檢方仍具體求刑18年並請求併科罰金1億9千萬元。至於蔡宗融,也因配合操作金流與美化財報遭起訴,檢方求刑12年併科罰金1000萬元。

高雄知名「三地集團」創辦人鍾嘉村,涉嫌利用太陽能光電場開發案,以不實合約灌水工程金額,侵占超過3.5億元。圖為高雄地檢署搜索三地集團辦公室 。(圖:記者李佳龍/翻攝)

高雄地檢署依特別背信與證交法等罪名將鍾嘉村起訴,具體求刑18年並請求併科罰金1.9億元。 (圖:記者李佳龍/攝)

鍾嘉村被控將工程款灌水至3億5700萬元,並以回扣名義轉回個人掌控的公司,最終形成超過1.5億元的價差。 (圖:記者李佳龍/攝)

